毛主席论拆迁一则

December 29th, 2009

  毛主席是见过大世面的,像我上上篇文章写到的各种Civil Disobedience的各种形式,什么国内的,国外的,东方的,西方的,暴力的,非暴力的,都是他老人家玩剩下的。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
  
  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
  
  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
  
  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329页

  我决定等我手头的《鹿鼎记》看完,要读毛选了。

dlzm Uncategorized ,

Family happiness

December 29th, 2009

  明眼人一看便知,下面的一段话是电影Into the wild中的经典台词,也是真实的主人公日记里的一段话。确实,我是经由电影之后才去读的托尔斯泰的这部中篇小说。想想自己上一次读托尔斯泰,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读《战争与和平》、《安娜 卡列琳娜》之类的大部头。当时觉得俄国的文学不能不接触一下,就从最有名的入手。然而由于我有着过目即忘的本领,所以那时候对于俄国小说中人物的巨长无比又充满了变化的名字彻底伤透了脑筋,勉强看完这两部之后就再也没碰过他的书了。可是当时毕竟年太幼了,加之自己智力发展缓慢,想想大概当时是没看出来什么。看完Into The Wild之后就下载了托尔斯泰的这篇中篇,Family Happiness来看,算是再次接触俄国小说的开始吧。

  小说下载地址:PDF

  以下借用网上的一段介绍文字:

  《家庭的幸福》完成于一八五九年。这正是托尔斯泰思想艺术探索紧张、复杂的年代。众所周知,五十年代末俄国社会矛盾尖锐,社会运动高涨,俄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变革的前夜,而此时的托尔斯泰,用涅克拉索夫的话说,“正发生着精神剧变”。作家本人在一八五七年时曾经这样写道:“我生活中不止一次碰到过难以忍受的现实,要进行选择:是在这泥潭中吃力地向上攀登,还是绕行?我总是选择绕行。哲学(源自目前精神需求的,未经研究的,自己的,荒谬的)、宗教和艺术,这些就是我的绕行。”企图寻找避风港,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使这时的托尔斯泰热衷于道德艺术,幻想道德完善,憧憬幸福的家庭小天地。这一时期托尔斯泰又正好与瓦列里娅·阿尔谢尼耶娃处于恋爱中(她差点成为他的未婚妻)。在长期的通信中他向阿尔谢尼耶娃灌输自己对生活幸福的看法,而实际上他俩在性格和生活经验上又有很大的差别。这一切就成为小说的素材。小说发表后,处于创作危机中的作家对作品感到很不满意,甚至表示从此不再写作而从事起乡村教育来。小说因为远离社会关心的问题,也没有引起评论界的注意。尽管这样,小说里描写了男女主人公对家庭幸福的不同理解,表达了作者对婚姻、家庭、道德完善等的思想,这些在后来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宁娜》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人们常说恋爱是两个人互相磨合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我想很大程度上便是互相向对方灌输自己对生活幸福的看法。我在之前的blog里总是动不动就表达一下自己对于现代社会的一个不满,就是现代性给人们洗脑洗得太深了,给我们灌输了太多的东西,强加给我们关于什么才是幸福的概念:技术进步,财富爆炸,小资情调,民主情结,等等等等。不是说这些不能带来幸福,我只是觉得,对于什么才是自己的幸福,我没有了思考的时间,也没有思维的空间。

  不过关于幸福,最终总还是要向内心来求得的。至于什么才是我的幸福,也许我也要等到lived through much之后才能知道。但现在,我就在做着一个又一个的决定,基于不知道什么标准。不知道当我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会不会已经太晚了。

  下面是自己胡乱翻译的:

I have lived through much
当历经往事,
and now I think I have found what it needed for happiness
我或已知悉何为幸福所需。
A quiet secluded life in the country
隐居在僻静的乡间,
with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to people
心无芥蒂地,
to whom it is easy to do good
行自以为善行之事,
and who are not accustomed to have it done to them
帮自以为应助之人,
And work which one hopes may be of some use
做自以为有义之事,
Then rest
对了,还有,
nature, books, music, love for one’s neighbor.
自然之悦,书籍之乐,音乐之愉,邻里坊间之趣,
Such is my idea of happiness
这便是我所谓之幸福了。
And then, on top of all that
当然,不能忘了,最重要的是,
you for a mate,
有你为伴,
and children perhaps
或许还有我们的孩子!
What more can the heart of a man desire?
若得如此,我复何求?

dlzm 读书散记 , ,

元照法律词典和一些故事

December 28th, 2009

  今天终于还是狠心给自己买了一个元照电子词典,因为这个字典实在太好了,看各位同学用了一年了,终于忍不住了,呵呵。

  今天在挑字典的时候,突然想起半年前看到的一篇文章,讲述的正是这本元照英美法词典背后的故事,当时看完之后心里实在是咯噔噔的。转一篇过来吧。帖子很长的。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转帖自TOTOO,编辑姜志)

一本词典引出一群老人

  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了尾声。
  
  国家司法部一位司长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具有国家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钱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事。”
  
  这本书后面,有一群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老人。
  
  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
  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
  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
  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
  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
  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
  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
  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
  ……
  
  这行名单还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
  
  然而,这些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界所能奉献出来的最优秀人物,“1949年后,他们中留在大陆的,却几乎都做着与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或者劳改犯———对师生而言,与东吴法学院的关系成了一种罪过。在1957年‘反右运动’,以及‘文革’期间,很多校友遭到迫害。”(引自《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第293页,康雅信著)
  
  这些卓有学识的才智之士,他们后半生是怎样的?他们以及家人怎么度过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

他们的晚年

  由于编撰词典的缘故,中国政法大学的薛波曾30多次到上海造访这些老人。
  
  周木丹,年过九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1929年受胡适推荐,留学比利时,成为1949年前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学位的5个中国人之一。不久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百年文库”丛书,作者都是王国维、胡适、陈寅恪等百年中国学术史上的名家,而周木丹是丛书作者中在世的惟一一位。
  
  如此一位法学大家,薛波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上海南昌路282号,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房。楼道阴暗,木质楼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响,墙角到处是蜘蛛网。
  
  周木丹就住在二楼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内。一台黑白电视,一个单开门冰箱,就是周木丹的全部值钱家当。
  
  1950年代中期,正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的周木丹,突然被下放到青海师范学院图书馆。从此,在距离故乡上海数千里的地方,周木丹度过20多年近乎青灯黄卷的生活。直到1980年,周木丹进入安徽大学。在安大工作10年直到退休后,由于没有房子,周木丹只得回到上海。
  
  现在,周木丹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儿家,由于行动不便已坐上轮椅,而上海居所终年不见阳光,到女儿家也只是实现了在户内晒晒太阳的愿望。
  
  在哈佛大学博士卢峻先生家里,惟一的电器是部巴掌大的电扇,12元钱买的。90多岁的卢峻一目失明,戴着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的眼镜,蜷缩在被子里。有病了,不敢去医院,也吃不起药。谁能想到,这位早已卧床不起的清瘦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
  
  面对另一位1944年获得东吴大学法学士的老人时,薛波发现:他上衣的五个扣子,竟然都不一样。
  
  也许,1930年代曾为浙江地方法院和上海特区法院法官,1957年后执教于上海向阳中学的蔡晋先生,是晚景最为凄凉的一个。他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一个小房间,竹屏风后面,一张床板,很薄的被子,这就是他的卧室,里屋住孙子和孙媳妇。一个破旧奶粉罐,装着蔡晋的全部“贵重”物品。
  
  病重后的蔡晋住在上海南京西路的一家社区医院里。如果不是上海社科院某负责人为其疏通,是难以入住的。即便这样,他也只能被安置在一个封闭的阳台里。
  
  弥留之际,薛波去医院看他,目睹了难忘的一幕:蔡先生孤独地躺在阳台一角,而另一角,恰是护工的休息处。
  
  当《英美法词典》的编撰工作接近尾声时,蔡晋溘然长逝。陪伴蔡先生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除了他的1933年东吴大学法学士证书之外,还有他亲自审订的《英美法词典》稿件,49页,轻轻地放入他的灵柩内。


被改变的命运

  在上海、南京、杭州,薛波走访了数十位东吴学人,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望的过去。
  
  盛振为,东吴大学首任华人教务长及后来的法学院长,曾著有《证据法学》、《英美法的审判制》等。后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处在甘肃劳改10年,后因宋庆龄说情,6年后才被释放。到了1980年代,平反。
  
  高文彬,81岁,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译、中国检察官秘书,当年他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找出了证据,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这两名原可能逃脱罪责的战犯送上绞架。1952年后高先生被打成“反革命”,在鄱阳湖修大堤,一修就是28年,每天挑土几十趟,累得连早晨上工的击锣声都听不见。1980年代初获得平反,有关方面要给他补偿损失,他说:“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能用钱补回来吗?”最后他没要。
  
  俞伟奕,日寇侵占上海期间,他埋头治学,继续攻读获硕士学位,抗战胜利后从事律师和法律教育工作,1949年后,因有参加东京审判的同学留在日本美军基地工作,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斗,一度连生命都无法保全。
  
  周承文,1969年后回老家湖州乡下做村文书。1980年代末,被聘到当时的杭州大学教书,成为浙江省起草涉外法律文件的专家,“写的英文,就像报纸上印出来的一样。”曾长期住在团结户里,共用厨房卫生间,每间房只有七八平米。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的法学博士,在街道副食门市部工作了许多年,直到1980年代才到南京大学任教。
  
  徐开墅,抗战后的东吴大学教授,1979年后,他以上海社科院无编制的特约研究人员身份,为上海的法制重建殚精竭虑。1999年去世时,一些人才知道———他当了30年的中学教师。
  
  “他们是无辜的。”2002年10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国政法大学那间小小的词典编辑部里,《君主论》等名著的中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81岁了,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生中不多的从事法律教育的幸运者,他因接触苏联法律较早,幸而躲过了那场灾难。
  
  潘先生谈到动情处,他甚至落泪了,为他那些受难的师长和系友。

他们被忽视的代价

  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但这些东吴遗老平均年龄已逾70.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在这方面后继乏人。今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先生深为忧虑。

  “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1993年,薛波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某天在查资料时,他和同学突然发现:国内居然没有一本适用的英汉《英美法词典》。

  这实际上击中了一个要害:我国当代的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有着上千年历史的英美法,是与大陆法并行世界的两大法系之一。”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说,“它被广泛应用于美、英及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目前,联合国国际法院运用的司法程序依据英美法;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同样依照英美法。”

  “正因中国没有英美法词典,我们误译了很多东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用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完备权威的英汉法律词典的重要性:

  Asylum———政治庇护权———一个世界通用的法律术语,却被我们译成居留权,而且写进宪法,一错30年,从1954年-1975年-1978年最后到1982年,三次修宪,错译均没有被发现。到1985年修宪时才得以改正。

  据介绍,中美入世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与双方是用两种概念说话有很大关系。而在实践中,因没有严谨的英美法律词汇汉语对译词导致的教训,同样不在少数。

  1990年代中期曾发生过一件事,国内某银行给美国方面开了十几张汇票,因具名问题,美方最多可以领取100亿美金。这一下中方急了:精通英美法、英文又好的中国律师在哪里?最后,高宗泽律师(时任中国律师协会会长,现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dlzm著)临危出征,最终不辱使命,为中方挽回了损失。但办案经费也高达人民币九位数。

  薛波们的工作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词典该怎么编?谁也没经验,就摸着石头过河。最初,在中国政法大学某间宿舍内,从早上8时到深夜,几十名年轻的法学者奋战了两年,一些初步成果,终于辛辛苦苦做了出来,但拿给那些有深厚英美法学养的前辈学者们一看———几乎都过不了关。

  这不是他们的个人问题,在把英美法教育传统人为割断几十年后,要想重新接上这条法律文化的血脉,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

  薛波从一个偶然的机会了解到:一批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前辈今天仍生活在上海,最合适的审稿人找到了!

严谨和精神的力量

  5年过去了,薛波仍清晰地记得第一次拜望老人们的情景:在卢峻先生那间小屋中,卢先生颤巍巍地坐起来,斜靠在破旧的藤椅上,薛波说:“不管什么原因,世人可能会忘了您,现在也确确实实忘了您。”老人的听力已严重衰弱,薛波只能半跪在地,伏在他耳边说,“但您不仅有精深的学问,您还是一个时代学术高峰的象征,请您务必要参加我们的工作。”

  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地听着,浑浊的泪水从眼眶中流出,“我答应你。”

  在华东一带,薛波共找到了14位老者参与《英美法词典》的编辑工作,除了以上提到的,还有许之森(1930年代上海律师工会监事,解放后一直以中学教师为业)、蒋一平(1979年前为新华书店店员,1980年代后成为华东理工大学外语系主任)……

  审稿老人的平均年龄为84岁,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的奉献。

  老人们以极其严谨的治学态度投入了工作。一个例子被薛波们引作范例:仅为了审订一个词条———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Law(美国法),卢绳祖先生就为其写下了2000多字、长达6页纸的注释。结果,近90岁高龄的老人得了脑痉挛,被送进医院。

  周木丹先生的手高度颤抖,已无法将字写清。他便委托80多岁的夫人———1930年代的经济学学士,将改正后的稿件一一誊抄。

  为了校订一个词条,卢峻先生把另外一位老先生请到家里商榷,当着薛波的面,两位老人竟然激烈地争执起来。

  王毓骅先生目力已衰,必须借助自然光看稿子。但他家中又没有阳台,每次看稿,都必须往8里外的女儿家。

  而潘汉典先生在手术前的48小时,仍挂着尿袋审稿。

  是什么使得这些耄耋老者不计功利地投入到这项事业?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而言,词典出版也好,不出也罢,都已是“寂寥身后事”,即使可能会有的现世声名,也与他们无干。

  “不为什么,我就应该干。我作为一名比较法教授,中国有这样的事,我当然要去做。”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

  潘先生母亲在抗战中家破人亡,去世时,留给了他两句话:“你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仗义执言,无愧于你父母的中国人。”

  潘先生以促进我国法学和法制建设现代化为目的,致力于介绍当代外国法学,投身英美法词典工作即其一端。他说:“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

几乎没人要求署名

  留给薛波的是一笔丰厚的精神遗产。

  他多次向记者提起老人们在上海第一次开会的情景,那是1997年,十几个东吴老人聚集在淮海路上海社科院一个小会议室里,5月的上海已经很热了,会议室没空调,房间闷得要命,老人们却讨论得很热烈。会后,薛波要找一家好点的饭馆吃饭,老人们死活不答应,“很好了,很好了”,每个人都这么说,最后进了家快餐店,一人一份盒饭,10块钱,老人们却吃得很香。

  几乎没有人要求署名,尽管他们都知道,这一定会是一项青史留名的事业,“千万不要署名,我年轻时就这样。”潘汉典先生和薛波去看望卢峻先生时,卢先生拉着两人的手多次叮嘱,不仅如此,就连600元审稿费卢先生都捐给了编辑部。

  他们铭记着东吴大学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谁来承认他们的价值

  在近30年的被管制、被流放生活中,几乎每位老人的心灵都受到深深的伤害。

  除了宝贵的时光,被剥夺的,还有他们的才华和智慧。学者以学和思为业,然而他们却被迫停止学习和思考了近30年。薛波曾多次到过每位老人的家,几乎每个老人家里都看不到书,那时是不敢有,现在则是没钱买。审稿时有时为一个词甚至要去开架书店查阅。

  “并不是我有什么能力说服了他们,而是他们的生命被埋没太久了,他们已经感到,自己的才学将随着身体的衰退而丧失,他们无法拒绝生命的召唤!”

  老人们的奉献,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他们是人,是活生生的人,需要荣誉、尊严和承认。”薛波说,“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他们努力工作,是在响应他们内心深处的悸动。”

  卢峻先生去世后,在葬礼上,他女儿再三向薛波致谢:“谢谢你们,我父亲一生的价值,通过你们得到了承认!”

  薛波曾多次到敬老院看望蔡晋先生,“我每次去看他,他都非常高兴,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孩子般的笑容,不停地想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他很希望能把他的所学,奉献于社会,很高兴他的存在对他人有价值。”

  可是,几乎没人关注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薛波曾看过他年轻时的照片,西装革履,面目清秀,一个曾经的翩翩英俊少年。谁能想到他的晚景竟如此凄凉。

  不是所有东吴老人都接受了薛波邀请。一位耶鲁大学法学硕士、1941年就拿到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老人用一封信作了拒绝:“我一只眼失明,不能看了,而且这么多年不搞法律。”

  薛波也遇到了一些他难以理解的现象。一位东吴老人把自己的专业知识,甚至遭受的苦难,全都忘得干干净净,薛波说:“她越平静,越不反省,我越觉得我们的可怜,是什么力量能使得一个人彻底转向,把过去生活的所有痕迹都抹掉,一点也不剩下?”

  受牵连的除了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

  蔡晋先生的四个子女,除了一个在上海,其余都在新疆、贵州等地,具体情况薛波没有问过,可以想象的是,作为“旧法统人员”子女,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薛波有次看望一位老先生时,老先生孙女正好在场,她很不高兴,“你们来找我爷爷,要是他累病了,谁来照顾?”“是啊!”薛波也这么想,“来寻求老先生帮助,又没钱给,完了拍屁股走人,真是累病了,我们能干嘛?”

  卢峻先生有三个孩子,女儿是音乐学院的教授,退休快10年了,一直伺候父亲,一天都不能离去,“我还是个搞艺术的”,私下里她对薛波委屈地说。薛波想了很久,然后回答说:“您这是在为国家尽责。”眼泪刷一下就流了出来,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遗憾和担忧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英美法教育一直受到冷落,直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早在1957年,哈佛博士、东吴大学法学院末期院长杨兆龙就在《文汇报》刊文指出:“过分强调法律的政治性而基本忽视了它的专门性和科学性;将党外的 ‘旧法出身’的人士估计得很低,认为他们不可能或者很难改造为对新社会有用的法学人才;不信任党外的法学人才,不敢放手使用他们。”

  而随着1952年东吴大学被撤销,英美法教育在中国大陆被迫中断了。

  让人痛惜的是图书馆,早在1935年底,东吴法学院图书馆已拥有法律类图书达两万多册,被称誉为“远东最佳法学图书馆之一”。即使在抗日战争时期,这些图书也被师生们转移隐藏起来,但在1952年后,该图书馆遭到了破坏。那些图书再也没有完整地收集起来。

  到了19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1990年代香港原有英文成文法的审查,就全部由这些东吴遗老完成。他们平均年龄已逾80。

  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后继乏人。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以及他的东吴同班同学李浩培先生都有这种顾虑,1984年,倪先生往海牙国际法院就职时年已79岁,1993年,李浩培就职时更达到了88岁高龄,离任时已届91岁。

“我们在传承”

  作为《英美法词典》的主事者,薛波已在中国政法大学3号楼323房内度过了近10个年头,这个十余平方米的房间,既是编辑部、办公室,又是会议厅和接待间,很多时候还是薛波的卧房。人说“十年磨一剑”,但十年都快过去了,词典还没有出版。

  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薛波经历了几乎所有能想象到的以及想象不到的困难。

  没有钱,且不谈稿费,仅是买必需的国外原版书就用了几十万。最缺钱时,电话都打不起了。他曾满世界地寻找援助,从国内的若干科研机构、律师楼、大小公司,到国外的基金会、富商,为了省下邮资费,连寄往国外的信件,都要由朋友带出国后再寄。

  这是项艰辛而琐碎的事业。他一人几乎身兼了所有必须的“职务”,如果那也是职务的话,从策划,主编,到总联络人、债务人、办公室秘书、会计、资料复印员、电话接线生、值班人、运输司机———仅为了把初稿带到上海给东吴老人们审校,薛波数十次往返于京沪之间。5年来,光装送稿件的旅行箱,就拖坏了好几个。

  最让参与者们感慨的是目前国内学术界的浮躁,以及对基础研究的漠视。现任教于中国农业大学的车雷讲师参与此工作6年,他认为:“这样一项耗时多年的工程,付出与回报是严重失调的。而当今有些领导更喜欢短、平、快地出政绩。同样,时下也没有一位当红学者愿花如此精力去当词典的主编。工作太基础了,评定职称没用,甚至不算学术著作。”

  与此相应的是奇低的稿费标准。现在连普通的汉译英稿费,都已达到了千字200-300元,法律类理应更高,而这本词典仍只有千字20元。全书460万字,数百名一流法学者的8年心血,只抵得上22万元稿费。

  同样还有某些官方机构和官员对文化事业的冷漠。在近10年的时间里,这个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础文化建设项目,没有得到任何官方资助。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曾多次亲笔写信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但结果往往是这样:“我们的经费有限,如果给了钱,很多关系不好协调。”

  由于严谨的审订工作的需要,词典的出版周期一次次往后拖,然而,一位大学副校长居然说:“什么书要编7年?”这位副校长不知道,除了日本的《英美法词典》外,美国由梅隆基金会赞助,密歇根大学组织编撰的《中古英语词典》,用了70年时间,耗资2200万美元才出版完成。出版后,那些长期生活在中古时代语境中的法学者们,几乎已无法适应现代生活。

  关山重重。要换了一个人,也许早就放弃了。但在薛波看来,这些困难都算不了什么,“是我们自己要承担的”,“和东吴老人相比,我已经很好了,我还有精神享受。”

  这些年下来,薛波39岁了,仍孑然一身,个人已负债40万元。

  支撑他这么做的到底是什么?

  他自己的说法是:“这是命运,一个人只能做他要做的事。”

  当年一起共事的伙伴们早已星流云散,各奔东西,只有他还在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抉择。当年有同事突然要出国了,根本没想在走前请大家聚一下,当着大家的面,薛波痛哭失声,他觉得:“友谊、理想仿佛一下被背叛了!”

  薛波清醒地认识到在当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巨大难度,尽管有些悲观,有些灰调,但一旦认准了目标,就决不放弃。他曾想编完词典后,就出国去,但后来他想,“干嘛要出去?”

  薛波是幸运的,他不仅找到了东吴老人,还遇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师友,他们是:黄风、方流芳、何家弘、朱勇、金海军……这样的名字同样有长长一串。

  “要是有了钱,一定要替老人们在上海买个好点的房子。”这是薛波的愿望,但直到现在,老人们的审稿费用都还欠着。

dlzm 来自网上

从“公民抗命”到“暴力抗法”

December 7th, 2009

声明:关于公民抗命权,我从来没有进行过研究,以下内容纯属我在看到唐福珍事件之后的一点想法,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一、什么是公民抗命?

  WIKI上对公民抗命的解释是:守法的公民发现某一条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时,所处的态度和行动。
  如我题目中提到的“抗命”,首先必须有命、有法可抗。我认为,如果公民是对某个行政机关的合法作为或者至少形式上合法的作为有所不满,首先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如法院)解决,到这一步还不是抗命、抗法,而是在法律之内的解决。而,如果公民对某一现存的法律、法规有认为其不合理的、不正义的、具有压迫性的等等不满;或者引起公民不满的不是法律本身,而只是某一行政机关或个人,但公民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他认为公证的解决,在这两种情况下,公民再进行的活动也就是西方所谓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

二、如何进行公民抗命?

  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公民抗命主要应该是以下几个途径或者说方式、态度:

  1. 法律途径。这是最合法的途径,当然一般也是政府所大力提倡、开放给公民的途径。即使是在最专制的制度下,政府一般也会给公民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抗命途径(例如中国古代的告御状),不管是否出于真心,这至少是缓解民情的一种有效的政治手段。例如,上面我虽然说我认为针对政府或个人行为进行诉讼不算是公民抗命,但是在比较正当的法律途径终结的之后,比如在终审上诉之后,所继续进行的法律途径也可以属于此,比如我国的检察院抗诉制度;比如美国的collateral attack。除了法律途径之外,比如我国的上访制度(这里指的当然是合法的按级上访);比如美国的司法审查/宪政审查制度。

  2. 宪法途径。公民在通过法律途径让人无法实现自己的诉求的时候,则可以再根据国家的宪法上所规定的权利进一步抗命。现代民主国家的一大特色就是在宪法中为公民提供了合法的对抗政府的手段。我认为通常所说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应该属于此类。这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威胁到当权机构的统治的,但作为一个开放的政府,它会将公民的这些权利合法化。

  3. 非法非暴力抗命。当宪法中的抗命途径用尽,或者国家根本就设置了足够的障碍来组织公民行使宪法途径时(比如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事前审查,到足以使这些活动无法实现时),激进的组织也许会直接走到暴力的一步。但至少在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开展之后的时代,公民已经学会了将非暴力作为一种有效的抗命手段。

  我认为甘地在印度和南非展开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其实是跨越2和3两种抗命途径的。他既进行过合法的游行示威,也进行过非法的非暴力不合作行动。例如,甘地所组织的政治示威有很多次是被英政府认定为非法的,甚至曾经在集会中开枪;甚至他自己进行的绝食运动也被英政府定为非法。再比如,马丁路德金在民权法案通过之前,在一些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州,曾经发起的请求服务的静坐运动(号召黑人在实行种族政策的餐馆酒吧反复要求服务,如果不提供服务就静坐但并不打扰其经营),也许可以算作是合法的非暴力抗命。但是他号召黑人乘坐灰狗进入种族分离的州并拒绝坐到黑人座位区,则是非法的非暴力抗命。在非法的非暴力抗命中,正如很多政治领袖曾说过的,要做好坐牢的准备。正是因为非法,才有可能被抓坐牢;正是因为非暴力,在被捕时才不应该抵抗;正是因为明智恶法还要遵守去坐牢,从而获取人民的同情,从而把自己和当权者一起降低,拉到一个游戏规则中,从而逼迫当权者去改变游戏规则。

  结合国情一点来说,我国政府将群众(公民)上访分为正常访(按级正常上访)和非访(非正常上访,例如越级上访;在国家机关门口下跪、绝食;在公共场所打条幅、喊口号等等)两种。基本可以看做分别是以上的途径二和途径三。

  4. 非法暴力抗命。在以上手段全部用尽之后,当公民认为其被天赋的所有人权都被剥夺之后,他只有使用当权者唯一无法剥夺的权利——暴力来进行抗命。但是我所列的这一点,仍然是承认政府的存在的,只是使用暴力手段迫使政府妥协。我一时想不到具体的例子,比如一般的暴力游行,攻击政府机关,放火,烧车等,都属于这一类。

  5. 回归自然状态。根据现代社会契约论的架构,在以上手段全部用尽,且公民作为契约一方已经丧失了主要的基于该契约的权利,而政府是主要的违约主体,这时的公民就只能解除契约,整个社会回归自然状态,重新组织政府,重新建立社会契约。当然,这时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的状态基本就是公民暴动、武装夺权、颠覆政府、重新建立新政府。这个例子就太容易举了,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共内战推翻在当时拥有合法统治地位的“国民党反动统治”就是典型的一例。

三、其他乱说的

  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天前,她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实际情况似乎不是刑拘,而是被强制居留在某宾馆,我注的),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12月3日《武汉晚报》)

  正是上面这条目前炒得火热的新闻让我想到上面所说的五种公民抗命行为。各大新闻媒体、评论站点似乎主要是在对目前的土地问题、强制拆迁问题所引起的类似事件进行串联、类比,而很少横向的进行对因为各种问题导致公民不满所以其的公民抗命行为进行一个类比。我看新闻比较少,很多新闻,包括这个,都是在数天之后,在一些人的博客上看到评论才去搜索新闻来看的,所以这一类比我是完成不了的,而只能在这里瞎扯扯。

  上面我所说的五种公民抗命途径,如上所述,即使最专制的政府,也会开放第一种,这条途径在我国同样是适用的,而且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的;至于第二种,我认为民主政体的政权也会开放这一途径。我对相关的政治理论不熟悉,所述难免偏颇,但我认为,是否开放第二条途径是可以作为是否是民主政体的一个标志的。这一条在我国只是名义上开放,暂时基本无法解决任何问题。除此之外,第三第四第五三种途径是任何政府都不会开放的,但问题在于政府对于出现了三四五三种公民抗命行为时政府所采取的是什么态度。有些政府对这些抗命行为的处理,基本上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例如民权运动时,对于马丁路德金所号召的一些违法的抗议行为,联邦当局大多抓进去关一晚了事,甚至对于在被南方一些保守州的法院所判决关押的抗命者,联邦当局也是尽量与州当局进行妥协。这是一种处理态度。

  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则是另一种处理态度,就是小事化大,大事化更大。在我第一印象看来,唐福珍的自焚行为只是属于第三种非法非暴力抗命,只有其亲属的所谓抵抗行为确实有一点暴力的倾向,但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似乎没有哪名城管受重伤?)至于一些扔致燃油弹之类的说法可信性不明,暂时不考虑。而当局的官方说法,却将这一行为直接提到了“暴力抗法”的等级,也就是从第三级提高到了第四级。这其实也是有传统的,例如谭作人调查四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调查的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都不能算是公民抗命行为,但是公司机关直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再比如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郭&泉,其组建政党和号召七日在家革命的行为,是属于典型的非法非暴力不合作抗命行为,在上个月却已经以同样的罪名被南京中院判刑;再比如天安门的某某事件,从非法非暴力,最终有演变为非法暴利抗命的趋势,但是整个事件的处理和定性,基本是照着最严重的第五种抗命行为来进行的。

  这两种针对非法方式公民抗命行为的处理方式,开放的或者压制性的,在政治上很难说哪个好哪个不好,哪个对哪个不对。只能说,首先,我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出发,自然是反正这种压制式的处理方式的;其次,从功利性的角度来说,我认为这种压制性的大棒政策,在现在的国际舆论和政治环境下,恐怕只会带来更多的暴力。

  我只是设想,不论是甘地,还是马丁路德金,他们在号召和身体力行非暴力不合作的公民抗命运动的时候,他们当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们的理念,不论是民族独立,还是天赋人权种族平等,而非为了无谓的牺牲。这样的话,他们的运动能够达到目的的一个前提就是,当局还遵守游戏规则,且这套游戏规则(法律)仍然有可以符合正义的一面。对后一点来说,很显然,在希特勒当局统治下进行非暴力不合作抵抗恐怕很难有什么作用,因为当局的法律已经不在为公民心中的正义服务(所谓恶法不是法)。而对于前一点来说,他们进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一个假设,就是他们认为,当局在他们非法游行、非法绝食甚至非法抗税之后,虽然会逮捕他们,但是他们有一个面对公正的法庭的机会,从而会被判处一个他们所能设想到的判决,例如绝食的行为最多面临短期的拘留;大规模的游戏最多面临几年的徒刑。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进行非暴力抵抗,以自己坐牢的行为来唤起更多人的良知,这就是为什么甘地时期的英国政府、民权运动时期的美国政府都尽量避免逮捕这些抗命运动领袖——因为被逮捕正中了他们的下怀,坐牢正是他们的目的。

  然后,如果甘地面临的一个政府是,他有可能面对的是一个当局完全控制的不公正的法庭;有可能因为绝食就被判个十年二十年,有可能因为游行被判处无期甚至死刑;甚至有可能被抓走后直接打死扔进河里去,那他这时是否还会坚持主张非暴力呢?其实也许还是会的,虽然会有牺牲。为什么呢?就是我下面要说的非暴力的牛逼之处。

  我个人认为,非暴力理念的牛逼之处,就在于他把政府推到了一个如此的比两难境地还难的“三难境地”:如果不抓我,那就是认可了我的抗命行为是合法的或者至少我是自由的,那我就继续以非暴力抗命;如果你抓了我,但是遵守法律,合法审判,那我没多久之后又可以从牢里走出来继续非暴力抗命,同时还可以引起更多公民的同情,唤醒更多人;如果你抓了我,但是不遵守法律,违法审判甚至暗杀,那我一个人的牺牲,就让广大的公民有了暴力抗命的正当性,一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政府已经违背了社会契约,武装革命将一触即发。

  当然了,我说的上面这三点,不论哪一点,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局放宽态度处理不一定很快带来更多的公民抗命,但是民意的觉醒会慢慢推动当局的变革;而当局的压制性处理态度(如上面的第三种情况),不一定立刻就会带来武装暴动,但是,至少,长期的这样的处理态度会带来更多的暴力抗命,更多的暴力抗法。

  有时候,政府对一些反抗行为懦弱一点不一定就会使政府失去权力的;有时候,政府对一些反抗行为太过敏感太过压制,不一定就能使社会和谐。

dlzm 狗而屁之 , ,

Do not be fooled by me!

December 6th, 2009

I think more than one people have been told by me that, usually in US, the police officer is not allowed to make you breath to an alcohol detector unless you did something dangerous or offensive or something like that, or the officer will take a big risk of being sued, because of the fifth 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However, this is just not the truth. I do not remember where I got this idea. Maybe from some very very old case, maybe from a paper with minority thought. Nevertheless, I was wrong.

The fifth amendment states as following:

No person …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Yes, the self-incrimination is definitely barred. However, this privilege protects only testimonial or communicative evidence and not real or physical evidence. Technically, if you are asked by the police officer, “did you drink any kind of alcohol tonight?” You can just take the fifth, and denied to answer. However, if you are asked to do some field sobriety test (I have been asked to watch a penlight, and move my eyes left and right following the light), or you are asked to breath to an detector, or to offer some blood for test, you are not protected by this amendment.

But not protected by this amendment does not mean it is legal per se. Then, what’s the legitimate behind that? I believe that it is a doctrine of implied-consent-in-law. When you are asked to do some tests to see whether you are drunk, of course you have the right to consent or not to. However, this doctrine has been adopted by all the states of US, that you are consent to be stopped by a police officer and make that kind of test, as long as you drive on a state owed or federal owed road.

I’m so curious of this issue because of the trend of severe punishment of Driving With Intoxicated charges in China. The punishment for DWI is very severe in every state of US. Mostly, people driving drunk will face a big amount of fine, possible imprisonment, suspension of driving license up to life, months of abstinence of alcohol program and many hours of community labor. Just in practical level, I believe that more severe the possible punishment will be, more restrictions and procedures there should be. This is a normal way to guard against arbitrarily, and it is usually effective. So I wrongful believed that there were many proceeding restrictions for a DWI charge.

However, do not be fooled by me. The truth is not like that. The truth is: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ination is not applied to the breath alcohol test; the Miranda warnings are not required until the drunk status has already been proved and took custody, and even not required after the custody because the police officer does not need any of your answers; the right to counsel is also not applied until taking custody in most states; and at last, the plea bargain normally will not be considered by the prosecutor either because they rarely lose this kind of case. As a result, most constitutional restrictions designed for criminal charge are or not applied, or useless in the DWI charge, whose punishment maybe severe.

Many people are asking for more severe punishments for DWI charge in China these days. Every time when I heard, read this kind of comments, I’m concerning that if severe punishments are imposed to a charge which can be convicted so easily, will there be more unjustly, falsely or wrongly charged people? Will this charge become another source of the police officer’s income? I’m not sure. Severe punishments definitely will be more effective for controlling the drunk driving issue, which is one of the most dangerous to human life. I just don’t want it to become a tool of some person.

The truth shows that there is not many restricts for the conviction of this charge in US either, and I cannot find any evidence that it leads to some unfair, arbitrary, or improper privilege.

But I don’t think this can lead to any conclusion. The US legal system, the way the government works, is very different from China. I have no idea of what will happen what we clone the charges and punishments without the legal system. The attitud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China is more and more clear. We cannot and maybe should not stop this trend. I hope it can work out in China. But I have no confidence.

dlzm 法学相关

December 2nd, 2009

你从国外回来咱就没怎么聊过

一直都在忙着其实有好多话想说

还没来得及转眼又要回去了

兄弟 你这一走又是几年还真舍不得

都是大老爷们儿 说的有点女人了

又要离开了 你得惦记咱这哥几个

我好面儿 这些话太啰嗦有点说不出口

所以把它写成一首祝福的歌儿

在那边注意身体 有事没事常联系

别老玩神秘小心回来我跟你急

别老委屈自己想吃什么吃点什么

要是回来再瘦了 哥几个踹死你

踏踏实实带着 收收你那臭脾气

那边而不像咱这边儿 出事没人真帮你

要是烦了累了 给爷们追一电话

这电话对你没有关机没有不在服务区

兄弟 你的兄弟就在这里

不管什么时候回来哥儿几个等你

兄弟 你的家就在这里

不管你人到了那 哥几儿个挺你

兄弟 你的心就在这里

不管别人怎么说 哥几儿个懂你

兄弟 你得赶紧回到这里

不管变成什么样 哥几儿个陪着你

干杯 一杯接着再来一杯不醉不归

今晚的任务 哥儿几个全醉

喝吧 没有人会在乎别的

吐完了再 来不会有人先睡

笑着 也许笑能止住眼泪

在咱们的字典里哭可能真的不会

侃吧 口无遮拦不知疲惫

谁也管不着哥儿几个爱说谁就说谁

高了 开始在大街上抽风

要走的事儿 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唱着 那首歌名儿叫龙井

龙井就在这 它映在了夜空

走吧 哥儿几个永远并肩前行

谁也不会落下 这就是龙井

醉了 这回彻底的罪了

什么也不想 这是离别前的安静

兄弟 你的兄弟就在这里

不管什么时候回来哥儿几个等你

兄弟 你的家就在这里

不管你人到了那 哥几儿个挺你

兄弟 你的心就在这里

不管别人怎么说 哥几儿个懂你

兄弟 你得赶紧回到这里

不管变成什么样 哥几儿个陪着你

飞机起飞了 没有祝福没有告别

就这么走了 也是你就这德行

给你准备的东西 你也不说拿走

只怕哥儿几个把你绑了不让你走是吧

在那边好好的 把自己照顾好了

缺少什么就和哥儿几个说 你别扛着

要是真想回来你就赶快麻利回来 小子诶

这边还有一大堆事儿等着你弄呢

在这边的家人有事你就言一声

别让那你家老爷子觉得这边没亲人了

还有一大堆话没说你就回去了

啥时候回来给我一准日子 千万别忘了

别的什么话 我也不再三八了

电话 给我打电话 咱得联系着

我说着这些肉麻的话直起鸡皮疙瘩

行了 兄弟咱就这么着吧

兄弟 你的兄弟就在这里

不管什么时候回来哥儿几个等你

兄弟 你的家就在这里

不管你人到了那 哥几儿个挺你

兄弟 你的心就在这里

不管别人怎么说 哥几儿个懂你

兄弟 你得赶紧回到这里

不管变成什么样 哥几儿个陪着你

dlzm 来自网上, 美国生活

冬天来了

December 1st, 2009

  有一天,突然你发现没下雨,可是车窗上结了一层冰,厚厚的什么都看不到。想喷点水刷一下,结果喷上去的水,瞬间就变成了更厚的冰。根据我去年的经验,这就说明,印第安纳可怕的冬天来了。

  前一阵一直没有太冷,让我以为去年的冬天是特例,原来不是。还是根据我去年的经验,过两三天,就会有数场小雪,然后地上结了一层冰,站在上面连东北人都会滑倒,开车的时候刹车距离趋近于无限远,车停在稍微陡点的坡上会自己滑走。再过几天,就是数场大雪,少量大树被压倒,少量被压倒的大树会砸到车上,其余更多的车被埋在雪里。

  今年住的小区有一些带顶棚的车库可以租,刚才到家发现昨天晚上还几乎全空着的车棚,现在已经全都租出去里,里面停满了车,看来大家对印第安纳的冬天什么时候来还真是非常清楚。其实就算还有空着的车棚我也没钱租。

  不远之后的某一天早晨我出门,就会看到自己的车被埋在雪里了。去年还有小博帮我把车挖出来,有美达在旁边捣乱。今年呢?

dlzm 行云流水

分离在政治,统一于教育

November 29th, 2009

  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断章取义,我理解,从古代到现代的变化,表面上的,可以说是类似于国家的这样一个政体,其存在的意义或者说正当性,从领导所有的属民去追求一些“好”的德性,变化到维护一种秩序以及安全。而后者正是启蒙运动中最“主流”的思想的依据吧。但稍微深一点层次的,则是“人”,本来是需要一种东西将其整个人统一起来的。这本来是古典意义上的政治所做的事情,所以人被称为一种政治的动物。但是当政治完成了这一向现代的转变,被割裂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等断层之后,人就缺少了一种可以将其统一起来的东西。

  之前读到的、想到的,很多现代性所带来的问题,也许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割裂所造成的。人如果无法统一为一个整体的人,才会有很多的社会问题、永远无法满足的幸福感、孤独感、难以维持的人际关系,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会被像幽灵一样的现代性所引发,也许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作者似乎认为“教育”,是可以作为一个解决的办法的。当政治被割裂为用以维持秩序、维持经济发展等等的断层之后,人作为一个个体,似乎可以通过“教育”来得以统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想,这里所需要教育,仅仅是专业化的、职业式的教育应该是不够的,这样的想法让我似乎可以更理解为什么甘阳在很多文章中推崇通识教育,甚至还为此编了一本书。在经历了中小学的积累之后,在专业化职业化的训练之前,在本科阶段进行相当一段时间的通识教育,认真阅读经典,专心思考,也许是让这个生活在割裂的政治之下的人的个体统一起来的,应对现代性问题的一个好方法。

  后来我发现原来作者和甘阳一样,都曾在著名的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待过,而芝加哥大学又是当今通识教育的重推者,看来也许在面对现代性的问题的时候,教育真的有很大的作用。

  当政治不在关心对于属民的教化,那么现代所独立出来的教育的任务就多了很多。这个任务,在西方整个“现代化”的过程中,已经一点点的加在了独立的“教育”的身上,所有的学校,尤其是大学,都不自觉的承担了这样的一部分责任。这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而这种东西到了中国,我想其实有着很复杂的问题的。。。一方面,笼罩着中国的现代性,不是一点点成长起来的,而是随着西方的军舰一下子飘过来的,而想让中国的教育一下子承担这么重的重担,恐怕就有些难;而另一方面,所谓的“社会主义”之类的这些主义,本来似乎就是设计出来用以完成这一将人的各个层面统一起来的使命的,似乎在社会主义下,政治并没有想将这一统一的使命教给教育来做;再另一个方面,这一切的一个基础,似乎首先是政治已经被割裂为一个个断层,属民无法通过政治来讲自己统一起来的时候,一个独立的教育的使命才会出现,也才能发挥作用,而无论是从中国建国的正当性来看,还是从事实上看,由于党的存在,似乎我们的政治并没有想割裂的意思,在国家机关逐渐割裂的同时,还有一个党想要担负将这一切统一起来的使命,党似乎还没有想放弃这个使命将其交给独立的教育来做,而是想自己来完成这一使命;但是再另一个方面,在事实上,由于西方的现代性的涌入,一方面党在这一统一的工作上做的并不好,而人民在西方自由、民主这些思想的教育之下,对党对这一“神圣使命”所作的工作也并不买账。

  这些所有的因素加在一起,这一统一的使命在建国的正当性上,应该是由社会主义这一种主义来实现的;在实践上,党排斥教育的作用,想要自己来完成;而在另一个层面,人民并不买账,仍然希望尽快完成政治的割裂,由教育来完成这一使命;而教育在这几个夹层之中生存,并且现代式的教育发展的时间还太短,不能,也暂时没有能力完成这一使命。

  总之,李猛的这篇文章,看似想要通过讲述从古代政治到现代社会的转化的“过程”,让我们从中认识到一些问题,并从中汲取一些东西来应对中国现代的问题。但是我读了之后反倒是一头雾水,对于这些问题如何能够解决,更加的搞不清楚了。

李猛:从古代政治到现代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主办西方思想史系列讲座之一

(一)引言

自十九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一直面对着一个问题:如何应对西方现代性的挑战?

最初,国人首先想到的是器物的问题,认为是自己的枪炮,机器不如人。即认为西方人都是野蛮人,而中国在制度,文化,思想等各方面都远远要超过他们,只是西方人“凑巧”发明出了这些能打败我们的先进武器。因此如果中国人能保持自己的思想,又造出西方人的机器,也许中国就能抵御外侮了。

但是慢慢的,随着中国与西方交流的增加,国人发现原来西方人也有自己的思想,制度:在机器的背后是工厂,有经济制度;而经济制度背后又有一套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也有西方自己的思想的指导。西方人并不是国人最初想的那种野蛮人——而这,花了中国人几十年的时间!并且多数人依旧认为这种思想是有问题的,并没有中国的思想高明。

而到现在,又过了几十年之后,这种看法又发生了变化:国人又开始认为西方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思想等各方面都是比中国要先进的。这样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任务:那就是面对西方的强大(机器,更是制度和思想上的强大),中国人如何去认识和了解这些东西,这是自49年中国建立现代国家以来所一直探求的。而要如何去理解西方的政治制度,西方的思想,就必须回过头去理解政治、文明这样一些概念是如何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而了解西方的这些历史,以及了解这些政治、文化背后的哲学、思想,也许有助于我们解决中国未来四五十年的任务——如何重建中国人自己的政治上的“生活方式”的问题!

但这决不是简单的学习美国的政治制度——因为在许多人看来,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最强大的——的问题。因为即便是美国,也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因此我们即便是想去学习美国,也必须去了解它是如何逐渐演变到今天这个样子的。只有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之中,我们才可以看到我们有没有可能去模仿这样一个制度。因为更重要的是,政治制度、思想不像机器那样可以模仿,它是将公民组织在一起去过一种政治生活,它所利用的“材料”是公民,这就造成它能变成什么样,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个制度所面对的公民是什么样的。所以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到底采用怎样的合乎人心的统治方式,采用怎样的“生活方式”,这是我们预先要想的问题。因此真正重要的并不是学习怎样的一个具体的制度,而是去理解这一政治制度、这一公民社会背后的运作逻辑。这是大家所需要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而要思考和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了解和理解西方思想发展的历史。

理解西方政治的最大的困难往往在于人们的比较“朴素”的一种政治上的感觉,那就是大家往往比较容易地看到西方现有的已经比较成型的政治制度,并会去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由于这些政治制度能够解决西方社会的一些存在的问题,而且大家又离这个社会、这种制度很远,大家往往会更关注它的比较好的方面,想当然的人为它很好,生活在之下的人民也很好。而理解西方政治制度最大的问题恰恰就在于大家比较容易受大众传媒等的一种对自由、民主等“神话性”的宣扬,而比较难的去建立对于它们的真正的思考。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去了解西方思想发展的历史了。

(二)何为古代政治

任何“国家”、任何地方在奠定政治生活的时候,一开始就面临一个挑战——政治生活的原则是与家庭生活很不一样的,因此在拟定政治生活的原则和基础的时候,它必须要考察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政治共同体与家庭有什么样的关系:它是否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上?是同样的关系?在中国正统政治思想即儒家的政治思想看来,政治生活是必须联系整个家庭的基本生活的基础之上的;而在西方则很不一样,特别是在西方思想的源头——希腊。在古希腊悲剧中,特别是在“俄狄浦斯三部曲”中,“城邦”秩序(即国家)与家庭关系之间有非常大的冲突。特别是最伟大的戏剧——《安提格涅》中,包含了西方政治的非常重要的主题。黑格尔认为《安提格涅》代表了整个西方政治秩序和政治思想的动力,内部包含了两种截然对立的伦理秩序——家庭和国家。两者的内在冲突构成了整个西方思想发展的动力,而到现代社会,这种冲突则演变成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冲突,而二者只有在未来、在一种“新型国家”才能克服这种对立,否则永远会有安提格涅面对克瑞翁的冲突!因此在根本上看来,西方人的政治所要面对的,是家庭与“政治”(国家)的一种冲突。

也就是说西方的宪政、民主、自由的体制,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们必须打破对西方政治的神话性的理解,回到其源头去看问题。

实际上中国人所熟悉的西方政治形式,并非原来就如此。比如大家所热衷的美国的选举——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国会议员的选举,实际上在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的论述中并不是民主思想的政治原则,而是贵族政治的原则。选举即选贤任能,就是挑选最优秀的人进行管理。那什么是“民主原则”呢?是抽签!这是最平等的,并符合轮换原则,因此在古代政治,最代表民主原则的城邦往往是用抽签来决定政府官员、司法人员等公职,并且任期很短(往往只有一年)。当然这又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整个政治生活是相当简单的。这和我们现在用选举来确定民主政治是相当的不一样的。现代政治是希望通过选举来选出人民中优秀的人,而古代城邦恰恰认为优秀的人是对城邦民主政治的一种威胁,他很可能会凌驾于所有的公民之上——这是古代城邦最担忧的一点——僭主,他会毁掉整个雅典最珍视的民主!民主的方式在古代与现代已经很不一样了。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民主的“范围”:美国的选举是一种大国民主。而在古代,民主政治的范围仅仅限于城邦,在古希腊,城邦的公民数量一般都限于 10000人以下。因此在古代,政治思想家在谈论理想城邦的时候,比如柏拉图,他所想象的理想城邦的公民人数是5040个人,因为这个数字能被从2-10 的所有数整除,这样就能够应付各种划分方式,比如战争。这个规模是可以想见的,但是并不是古代人是这么看,在现代也有许多政治思想家认为民主只能在“小国”中实现,比如莫尔的《乌托邦》,他认为民主政治最理想的状态是大约6000个家庭;比如卢梭,他认为民主制度的国家规模必须很小。直到十八世纪,对于理想城邦的规模的认定,也一直是西方思想家的共识。直到18世纪,美国建立联邦之后,“大国民主”才成为可能(参见《联邦党人文集》)。而在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的民主国家,人口和规模都早已超过了古代人的理想。而现代像美国、英国等大小的政治单位,在古代人看来,没有任何别的办法,只能进行君主制度。

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变化,为何古代西方和现代西方对于民主的理解会有如此的不同?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他们对于“政治”的理解的差别。

那么什么是古代的“政治”呢?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开篇是这样说的:“我们把每个城邦都看作是一个共同体(社会团体),每一个共同体要形成和存在都是为了一些‘好’的东西、做一些‘好’的事情,其中一个‘好’东西是最珍贵的也是最高的,而我们把追求这样的‘好’的东西的共同体叫做城邦,或者叫公民的共同体。”这种对于政治的理解,与现代对于政治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在古代社会,政治并不是像现代那样是社会中某个局部的领域,和经济、文化相并列,它是和公民的整个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是确定一种追求最高的“好”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政治不是为了完成什么权力的分配、国家的功能。而至于什么是最高的、最尊贵的东西,不同的城邦有不同的理解,在于城邦选择怎样的政治形势,关键在于城邦中的公民选择过怎么样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家庭等共同体发展成为城邦是因为只有城邦才能使人自足。而后他又说道:“虽说城邦形成是为了能让人活下去,但是它存在却是为了能让人活得更好!”这句朴素的话揭示了与现代政治思想相当不同的一个地方:在过去,所有政治共同体的形成都是为了能让人存活下去——避免自然的风险或人类间的仇杀等,而城邦存在下去却是为了能让人获得更好的生活,为了从事 “善”!而不是现在的安全等。

紧接着亚里士多德又说了一句所有政治学家一直在引用的话:“人就他的本性或自然来说是一种政治的动物。”也就是说,一个人就本性——注意是本性而非命运或凑巧来说——是城邦(政治)的动物,如果不是,那就有两个可能:要么是野兽;要么是比人更强的东西,比如神。也就是说,城邦的生活是一个人全部生活的开端,我们要考察一个人的人性的时候,就要回到他居住的城邦去考察,这是古代政治生活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因为在古代,一个人要做什么样的人,要过怎么样的生活,这个答案在古代是政治给出的。而在现代这是很不一样的:现代政治一个预设的前提是社会是分化的,而政治要做的事情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是国家管理的某个领域。但是这个分化会带来许多问题,因为人不是分化的,他无法分化成文化的、经济的、政治、家庭等许多部分,他永远只是一个人,那么人的统一性在哪里?何以人还是一个人?因此我们就会希望重新找到人的总体性的形式,这是整个现代社会出现各种思潮、流派等去寻找人的总体性的重要原因,比如马克思主义等。但是总的来说,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最根本的整体、完美的个性已经无法找到了,这些思潮的种种想法都无法实现。

那么在古代社会,这个“完美的人”的基础在哪里呢?就在人的城邦里——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所以当我们回过头去看“政治”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想到正是因为古代政治生活这样的一个特点,古代政治才具有和现代政治相当不同的特点:比如古代人认为政治必然要涉及到人心的培养;必然要涉及到城邦里公民的伦理和道德;必然要涉及到城邦在整个“世界”——包含了人、所有的动物甚至是天上的星体的世界——的位置。政治必须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是说政治这个问题是一个总体性的问题,所以亚里士多德会说政治并不是一个专门性的学科,而是一个主导性、构架性的学科,研究的是一个根本性的主题。

这是古代政治生活第一点最重要的地方——一个总体性、根本性的思考。而和它相关的有一个“派生”的结果:古代政治生活和所谓的道德、伦理联系的相当的紧密。因此政治生活的关键是古代人认为政治首先是要培养人的伦理、生活方式,而不是权力、利益的分配。柏拉图曾经在《法律篇》里说道:“任何一个政治家,我们都可以把他看成是一个诊治人类疾病的医生。有两类医生:一类是像奴隶一样,为奴隶看病,他会用最强硬,最暴力的手段给奴隶看病;而真正给主人、公民看病的医生则不同,是去说服——他会告诉公民的病可能是因为生活方式不对等原因所导致。”所以说柏拉图认为任何政治最重要的,在《法律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是怎么去制定条文,而是告诉公民什么才是“好的生活”,怎么去过“好的生活”。所以我们看古代的政治的概念,是跟德性、伦理道德、“好”的生活紧紧相连的,涉及的是人生活的全部。因此所有的古代政治思想家都会认为政治思想最重要的是教育。教化是古代政治非常重要的目标!这和现代政治是相当不同的。

总的来说,古代政治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去思考关于人的整体性的“好”的生活方式、生活风格的问题。

(三)古代政治何以走向现代社会

但是在今天,我们依旧把国家的活动称为“政治”,那么在什么意义上,现代政治仍然希望去捕捉古代政治的意涵?而同时,为什么古代的总体性的、整全的生活方式,会瓦解成现代社会这样的状况呢,就是说为什么会从古代政治走向现代社会呢?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是生活在现代的?大家会觉得古代人生活得很好,戏剧、哲学等描述的是一个非常高贵和美的世界,而我们生活的则不是这样一个世界。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认为那不是我们的世界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就是从古代政治向现代社会的转变。

要理解这个转变,首先我们要回到古代城邦世界本身的一个困难上。城邦是一个非常小的政治单位——大约5000-10000个公民,而我们熟悉的最重要的城邦,它们的规模都是远远超过这个数字的,比如雅典,它的公民人数在35000-40000人之间;而再看另一个古代非常重要的城邦——罗马,它在凯撒时期的公民人数是320000人。也就是说这些重要的城邦实际上都是非常不典型的城邦,但是很奇怪的是我们对于古代希腊世界与城邦的材料都是来自于这些非常不典型的城邦,其实回头看一下,关于城邦的政治生活有一个非常悖谬的地方:就像卢梭所说那样,政治生活的总体性的重要前提是开会讨论,而这需要大家相互之间能很熟悉,而规模太大的城邦显然无法做到这点,无法做到城邦的总体性。而政治哲学家们所想的规模很小的城邦,则也有很大的问题,比如一次自然灾害,就很可能使人性无法抵御,也就是说小规模的城邦又是一个很不稳定的政治共同体,它无法抵御各种突如其来的事件和各种军事侵扰;另一方面,只有在一个大的城邦中,才会有一个比较大的中间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城邦的稳定,而小城邦无法做到;最后,小城邦无法拥有一个相当高的文明,只有一个大的城邦才能拥有一个灿烂的文明。这是一个相当悖谬的事情:一个城邦非常强的德性的基础必须在一个非常小的规模里去培养,但是它能维持下去并实现自己的目标却又需要它是一个非常大的城邦。

让我们回头来看罗马的情况——罗马在从古代政治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罗马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了自己共和国(城邦)的兴盛,其中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是罗马能在不断征服的过程中能将这种征服和自身的德性联系在一起。而希腊城邦则不能:雅典因为一场战争的失败而从此在政治上一蹶不振;而斯巴达则是因为战争的胜利而丧失了整个公民的德性的基础,自此沦为雇佣军。但是可以看到,到罗马共和国晚期,这种结合也不再可能,巨大规模的城邦使得的平民面对了巨大的压力,使共和国在晚期向帝国转变的过程中面对一个非常大的社会道德和生活上的压力。正是罗马不断军事凯旋的背后,蕴含了对罗马德性形成巨大威胁的各种要素,正是凯撒不断凯旋的背后,蕴含了共和国的危机。

何以西方人没有留在古代的“美好”的世界呢?这是因为其城邦内部包含了前面所描述的不可调和的冲突。而城邦这种要求德性、伦理的特征与它在政治(现代意涵上的)、军事上的要求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从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转变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罗马从最初的罗马城,最后发展到整个意大利甚至西欧的主要部分,主要依靠的是军事征服——它一直陷入在无尽的战争之中,这在凯撒的《高卢战记》中就可以看到。在《高卢战记》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凯撒向人们展现出罗马所有的战争都是被迫的,是罗马如何在异族的威胁之中被迫去进行战争;另一方面则是所有的事情的最重指向都是一个他——凯撒,所有的活动都围绕他进行。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点,就是说整个政治活动慢慢从所有公民集中到一两个人,而这其中的原因则是一个越来越大规模、技术化的军事活动的结果。当然也要看到凯撒能给公民需要的东西——土地、钱等,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不断征服的原因,因为会有更多的人不断的希望得到更多的土地,这是不断扩张的过程。

再让我们来看莎士比亚的喜剧《裘力斯·凯撒》,它是很有意思的,尽管它的名字叫“凯撒”,但是实际上凯撒在第三幕就已经死了,接下来的几幕就没有凯撒这个人了。但是这部戏并没有取名叫“凯撒与布鲁图斯”。布鲁图斯作为罗马德性最后的代表,刺杀凯撒者,却并没有写入剧名中,这是很有意思,也是有原因的。实际上即便在凯撒死后,整个罗马也依旧活在他的阴影之中,他的阴影支配了整部戏。凯撒被刺杀之后,布鲁图斯作为共和国最有德性、最正义者,站出来说自己做这件事是为了保卫共和国、为了消灭一个共和国的僭主,因为凯撒可能会做皇帝、可能会毁掉共和国最重要的东西,于是人民站在了他这一边。而后他们犯了一个历史学家认为是最大的错误,让安东尼——凯撒的战友出来演讲,而后安东尼作了一场精彩的演讲,说凯撒是多么伟大,他在他的遗嘱中为人民留了多少钱,多么考虑人民的利益,于是人民就又回头支持凯撒,转身追杀参与刺杀凯撒者,甚至杀了一个完全与此事无关的人,在斯宾诺莎看来,这就是暴民的形象。但这就是整个关键性的转折,这个故事写的其实非常能够代表共和国在这个阶段面对的问题:自从格拉古兄弟试图通过农业法进行改革,希望平分土地失败之后,罗马共和国里面贵族和平民的对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最大的政治问题,几乎所有的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都可以回到这个希腊城邦政治以来就一直有的困难,征服所带来的巨大的规模使得原来城邦政治可以在比较小的局面下解决问题的局面不再可能维持下去。当时西塞罗为什么要站在贵族那边极力反对凯撒?他的书信留下了一些线索:他说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是什么样一个状况,无论庞培和凯撒谁获胜,最终都只是罗马城邦选择一个有谁来做僭主的状况。这就是当时罗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挑战!

但是在凯撒的时代,就是在凯撒死前的时候,罗马仍然有它最后的德性——共和的德性、与政治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人的伦理的德性。就像布鲁图斯、甚至凯撒自己都还拥有德性,包括罗马的平民,也仍然认为共和国的、城邦的生活方式是他们所应该保留的。当时凯撒最带有帝王迹象的,也是他在罗马之外的一些地方被称为国王,就像亚历山大,他在希腊世界之外被人当作皇帝、神,但是在希腊世界,他认为他是尊重每个地方的生活方式,是公民自由的保护者。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区分,从某种意义上,整治并不是每个地方的发明,而是雅典、希腊人的发明,希腊人的政治生活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希腊人与野蛮人不同的地方。那么野蛮人是什么?他们是一个人统治所有人,这仍然只是政治生活的形式。皇帝这个词在希腊是有特殊含义的,它不同于希腊世界内的一人统治。实际上它会被作为区分文明与野蛮的一个标志,也就是区分东方和西方的一种方式。换句话说政治这个问题,在一开始就确实就和东方与西方这个问题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而亚历山大是西方人第一次占领“东方世界”,因此在他心目中文明世界之外,他是愿意被大家称为皇帝和神的,因为他认为这符合东方人的统治方式,而西方人则他用另一套方式。换句话说我们看到城邦政治整个瓦解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城邦的政治生活是一些人在一起过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是小规模的。所以当你通过征服占领不同的文化领域和领土的时候,就会发现要使整个城邦维持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变得很困难——你很难让东方人按照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去生活。所以亚历山大和凯撒,在希腊和罗马采取了完全符合他们自己文化的统治方式,而在外面则用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统治方式,这是早期凯撒非常带有特点的,也是当时民众对凯撒最担忧的地方。

而后当渥大维站出来,在整个罗马以及它以外的占领地区采取同样的一种一元统治方式的时候,今天意义上的罗马帝国的政治形态出现了。这个形态应该如何理解,一直是政治学界很大的问题,但严格从政治思想的历史上来说,渥大维即奥古斯都的形象比凯撒更具有名气。奥古斯都是一个谦逊的人,但是其实意义更大,他的重要意义是试图实现原来亚历山大和凯撒都面临但是都没有实现的任务——如何把一个如此浩大的通过征服建立领土上建立一个结合希腊式的“政治”和东方式的“帝国”的两种管理形式的政治单位。

“帝国”这个词来源于古罗马执政官拥有的强大的权力——最初是一种军事权力。后来变为执政官拥有的司法、行政等各方面的权力,这个权力的形象就是法西斯。也就是说这样一种最初的军事的、民政的权力最后扩展成为一个整个政治体的接近于皇帝的权力。但是有意思的是,罗马帝国的最初创立者——奥古斯都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皇帝。他在晚年给自己写的回忆录中认为自己最骄傲的事情是把罗马人的自由民主的政治传统交还给了罗马人。但这并不是简单的给自己歌功颂德,实际上罗马所建立的帝国的这样一个模式,跟原来的波斯帝国以及现代的绝对主义君主国家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它包含了一个很大的创新:他在结合古代城邦的政治特点的基础上作了一个很大的创新,也就是说,首先他称自己为元首、一个拥有最高权威的人,换句话说他认为自己并不是拥有实实在在的权力,而是有两个含义:第一是作为第一公民——表明他希望在政治生活中起很重要的作用,而如何起这个作用?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所以奥古斯都强调它的真正的影响不是直接的权力,而是权威(一种建议的力量)。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也就是说它仍然保留了罗马城邦的政治的基本格局——权力本身不是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帝王的权力,而是一种很温和的权力。这就是为什么说罗马帝国十分重要,当我们今天看西欧,看西方现代政治,它所考察的是现代国家这个单位,而这个政治单位最初是在西欧十七、十八世纪形成的所谓的现代民族国家,而这些民族国家又从哪儿来呢?它实际上都是罗马帝国原来的行省,也就是我们可以说西欧后来的政治格局相当程度在最初罗马帝国最初的形态里逐渐发展而成的,宽范的说实际上是罗马帝国的“属于化”。也就是说罗马奠定的这样一种政治形态——力图保有罗马的古代城邦的政治形态,同时结合东方式的“帝国”管理的政治形态——是构成了现代政治的非常重要的前提。

那么整个罗马帝国又如何理解自己的政治命运呢?它会认为自己是历史上东方和西方的和解。也就是说,在从古代政治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当中,帝国是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如何理解现代社会

那么现代社会形成的重要的政治背景是什么呢?马基亚维里的《佛罗伦萨史》的第一卷是这样说的,第一是罗马帝国的瓦解;第二是蛮族的入侵;第三是基督教会的兴起。这是一个特别大的背景,无法详讲。在这里只能简单勾勒一下在这个新的现代政治的背景之中,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整个的一个面貌,从而来看一下所谓的古代政治与现代社会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一点前面已经提到,就是政治不再是人的生活的总体。可以看到在整个帝国之下的图景:在一个帝国里面,帝国是大家直接接触到的政治单位,但这个帝国非常之大。而在希腊晚期,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一个所谓“宇宙城邦”的问题,就是说我们有没有可能建立一个城邦,它能够是普世性的,换句话说,你建立一个帝国,它涵盖普天之下你认为所有有意义的领土和人民。这实际上是一个城邦这样一种政治生活的方式有没有可能跨越语言、文化、民族等等的疆域成为一个普世性的东西的问题——这是古代世界晚期政治、哲学甚至文学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亚历山大之所以受到赞扬,就是因为他的帝国似乎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但是要看到,除了亚历山大自己以外,几乎所有的人、包括他的部下都不相信这是一回事,所以当他本人死后,他的帝国就像彗星一下陨落。最有趣的是亚历山大的生平,里面最精彩的是他和印度的哲学家的对话,在里面你可以看到实际上希腊人的这种普世性的“宇宙帝国”是非常难以实现的。在帝国秩序里你会发现实际上罗马这个帝国是离你非常远的。不仅在罗马帝国是这样,罗马共和国并不是一步跨到帝国的,罗马共和国整个的历史就是罗马公民权不断扩张的历史。最初所谓罗马的公民就是指住在罗马城内的公民,但是随着扩张,罗马为了和当地人结盟,就不断把罗马的公民权授予当地的贵族等,特别是在所谓的同盟战争之后,整个意大利地区甚至高卢地区,它会整块的授予他们罗马的公民权,而这个公民其实已经不再是古代城邦意义上公民——他不再可能去一个城邦里投票了。这时候的政治生活已经变得非常容易被操纵,非常容易变得是“党派”的政治工具了,已经不是其原始的含义。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慢慢的公民就会认为自己个人在政治上和这个单位没有一个直接的关系——我国怎么样的生活并不取决于帝国政治上的活动。这样一个非常大的社会史的背景下,在拉丁人重新阐述希腊的概念的时候,就开始引入一个全新的概念来阐述政治生活——这就是“社会”的概念。在这里其实可能就是用来翻译亚里士多德的“人是城邦的动物”里的“城邦”的概念,也就是阿奎那所说的 “人是政治的和社会的动物”。这个两个词的意义是非常不一样的,并不是等于。社会这个词在最初的意义是指两个部落在一起打仗,最后发现解决不了问题,于是组成一个联合体,这个东西就叫社会。社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的观念,整个现代政治用来理解人的政治生活的时候,是从这种社会意义上的联合来理解的。比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开头的一段话:“让我们组成一个联邦吧!”用的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涵,就是两个自愿的独立的“个体”组成一个新的政治单位。所以当我们说人是社会的动物的时候,它的含义已经跟古代政治不一样了。古代政治是说人的全部生活已经在这个政治生活中确定了,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城邦给予的,人在城邦之外是无法成为个体的,除非是野兽,人性实际上是在城邦中实现的。但社会不一样,在进入社会之前,人已经是一个个体了,只有成为一个个体才能进入社会。所以在古代,政治、城邦和公民是同构的关系,而在新的帝国秩序中被一种新的关系所替代,这就是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当然在整个过程中影响特别大的是基督教的影响,在基督教里会发现人的政治生活不能规定人的全部,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的堕落的人性有关,为什么要有人来支配、要不平等,因为人已经堕落了——从亚当开始就已经堕落了,因为人性坏了,是不完美的。所以政治生活不能满足人生的幸福——使自己超脱堕落的人性,通过上帝的力量来获得拯救,而这和此世毫无关系。奥古斯都说什么是“地上的城”,罗马这个“地上的城”没有“天上的城”更重要,而“天上的城”严格来说不是政治生活,是个人与上帝的亲近,这是基督教特别重要的一点。实际上罗马帝国面临一个政治困境——在一个大的帝国的政治秩序下,和一个原来是民族的城邦的共同体的生活方式的尖锐的冲突。而基督为解决这个冲突提供了一种方式,就是脱离出小的伦理生活的共同体而完全变成一个独立的人。基督要求律法写在每个人的心里,而不是像摩西一样写在石板上强行要所有人遵守,基督要的是针对每个个体——个体关心自己是否正义,他认为这比政治的东西还重要,所以他重新解释“摩西十诫”的时候他会有全新的解释,这个解释的要害是变成每个人个体的问题。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基督教希望每个人都是个体性的,要人脱离开自然的关系——民族的城邦的等等总体性的政治关系,认为只有从里面脱离出,才能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关系,成为一个个体。换句话说,基督教在古代政治里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瓦解古代政治的自然秩序,瓦解这样一种共同生活方式的取向和作用。正是在这种作用下,我们才慢慢的带到了一个全新的问题——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只有在形成个体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去谈社会的问题。而现代政治也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在前政治的社会关系中去寻找政治的基础,无论是洛克、霍布斯还是卢梭都是如此。政治生活不再是人类生活的总体,而社会生活是不是呢?这也还有待考察。

第二点是整个人民成为现代政治的中心。在古代政治中,公民分为贵族和群众(人民、暴民、低俗的人)两个部分,在其中人民是有一个非常贬义的色彩的。而在古代政治转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一个大的趋势是整个社会状况的民主化——是社会状况的民主化而不是政治方式或民主成为一种文化(这些是非常靠后的现象)。马基亚维里的《君主论》中的内容在现代总是或多或少为人所知,所以现代人很难理解马基亚维里。这是因为《君主论》是有背景的,像《佛罗伦萨史》中所描述的那样,现代政治是如何从贵族和人民的斗争以及人民如何彻底战胜贵族的背景之中产生出来的。这是很悖谬的,贵族和平民的对抗是城邦政治一直存在的问题,也是古代政治最关心的问题。但是马基亚维里认为其实大家有一些没有看到的问题:这不是城邦的疾病,而是城邦真正的力量所在:正是依靠贵族的德性,人民的自由才有可能,如果人民彻底打败了贵族,那么整个人民的自由也就丧失了基础,而后就会出现一些新的东西——人民贵族。人民贵族是很悖谬的,他们不再以对抗人民的鄙俗和各种问题为己任,相反他们会迎合人民。人民的自由之所以能够成立,在马基亚维里看来,实际上是依靠贵族的德性来对抗人民的欲望。罗马帝国能这么强大是依靠人民的欲望使它能够不断扩张,而这种扩张是在贵族的德性的领导下,否则这种自由会完全走向反面。而新新的人民贵族一边是投合人民;一边是使人民完全没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机会。人民贵族是最可怕的僭主,他将所有的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这是马基亚维里整本书非常的主题。而后回头再看《君主论》,你会发现这本书所面临的处境恰恰是贵族完全被打垮的处境。再来看马基亚维里书中君主的形象:“一般来说人都是擅长……在你需要的时候,他们会掉头而去。” 这是很大的问题——你怎么能依靠这样的人民呢?人民又怎么会忠于君主呢?那么君主需要什么样的德性呢?他跟人民的德性又有什么关系呢?马基亚维里说君主只有像人民一样才会成为一个好的君主。实际上他揭示了一个道理:在现代社会,所有的人——所有的统治者、被统治者——最终都是人民,不再有高于人民的德性的贵族和君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后来斯宾诺莎所描述的人民丝毫不比马基亚维里的高尚:他们是多么的无知、多么的软弱!但是且慢,现代政治只能奠基于这样的人民之上,而利维坦所描绘的国家也一样。这是现代国家所面临的一个根本的状况,而这个状况是与个体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

与此两点相关的是它们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整个现代政治与伦理之间有了非常独立的关系。也就是说现代政治的目标——针对这样的人民——不再是造就一个共同的生活方式,而是要给这样的人民提供安全与和平,这是现代政治的主流。但是现代政治采取这样一个形式,并不意味着现代政治和伦理毫无关系。他们只是相对独立的活动,即我们并不能简单的依靠国家来起到伦理、道德教育的作用,我们道德上、伦理上的教化不再是国家所担负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政治思想家不关心这个问题,就算最极端的人像霍布斯。尤其是霍布斯之后,现代政治思想家都面对着这样的人民——他们拥有自然、自由、自然平等,他们是怎么能成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并且如何能够构成政治,在他们身上应如何建立一个政治秩序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有代表性的是洛克,洛克说自然状态下人是有自由、平等的。但是为什么父亲会拥有对孩子的某种权力呢?洛克认为这种权力不是天赋的,那么孩子为什么还需要在一段时期需要有父亲来“掌管”呢?因为孩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人”。他认为人的自由并不是一生出来就有的,天赋权利并不是天生权利,除了亚当,所有人都必须拥有理性的能力,才能成为“自然自由人”。这是洛克非常强调的——理性的状态才是自由的状态,这是教育的结果而不是所谓的天生就有的,因此洛克说:“纪律是自由的前提。”因此并不是降生而是教育上人是平等的,因此现代政治仍然有一个预设那就是教育的前提,只不过这个教育不再是以国家直接管理的形式,而公共的教育是不可能的。而更典型的代表则是卢梭,他认为:面对整个人民的时代,我们恰恰是需要一个针对民主时代的人的教育。他说:“从某种意义上人不是造就平等,而是发明平等。”并且卢梭也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发明平等,正如《社会契约论》所说的那样——如何通过公意来塑造人民。在卢梭的笔下,现代人民政治第一次获得了比较完整的形态,在“公意”之前只有群众,形成了“公意”才形成了人民。就如霍布斯所说,没有国家就没有人民,只有意志集合在一起才形成人民,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人民第一次获得了超出古代政治家所说的“群众”的意涵。而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民的时代,我们才有这样一个威胁――我们有可能成为大众意见的奴隶。卢梭认为现代社会最大的僭主是公共意见,所以现代教育就要培养一个能够独立思考、有同情心、自由的人,这才是现代社会的人民政治能够作用的前提,而这样一种教育比所有的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更重要,教育所要培养的是能够在现代城邦中生活的“自然的人”——即生活在社会中的“脱离社会的人”。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卢梭认为:人一方面特别的软弱,像奴隶一样;一方面又特别想成为僭主,去支配所有人。而孩子则是这种人的代表,这就如古代政治很不一样,古代政治认为人总是试图成为僭主,而卢梭认为人总是在僭主与奴隶之间摇摆,而无论我们是僭主还是奴隶,我们都是听从意见的支配。而现代社会的自由的教育所要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正是如何去对抗公共意见的现代暴政。卢梭认为正是公共的意见使得一切变得很困难,使得我们远离幸福。他说其实我们过的幸福比我们想的幸福要容易一百倍。说的很简单:其实我们要过得在别人眼里的幸福是最难的,而我们要自己过的幸福是很简单的,正是意见使得我们陷入了这样一个永远难以幸福的境地。而真正的教育是使得人回到自然本性的东西,来对抗社会公共意见强加给人的东西。

换句话说,现代政治思想家面对政治不再能够充当规定人们生活方式这样一个处境,他就希望在另外一个地方能够造就一个现代政治需要的公民和人,这是卢梭、洛克、甚至康德都非常关心的主题,就是现代人在政治之外怎么才能够找到造就自己生活的一个办法,这也是现代教育非常重要的政治角色。

我们在问国家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之前,先应该问问自己配得上怎么样一个国家。柏拉图说对于一个好的政体总需要一个好的人,如果没有好的人、好的公民,那么只能给他一个差的政体,否则给他好的政体他一定只会弄得更糟。而如何使人成为一个好的公民,这正是现代政治和教育所要面对的问题。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演讲者校对。)

dlzm 狗而屁之 , ,

星巴克使用指南

April 16th, 2009

starbucks

  今天突然想起来给大家分享一些星巴克省钱方面的信息,也算是对网上各种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不靠谱的文章来个辟谣,因为以下的信息,要么是我亲自实践过并且一直在实践中的,要么是我费了好大的劲,用我蹩脚的英文跟店员问出来的,绝对的心血之作啊,一个学期实践的结果啊。只是注意,以下大部分经验只能适用于北美地区,冒然在国内使用被店员打我概不负责……

一、初级省钱战略——Starbucks gift card
  在所有的星巴克柜台上,都会摆着一些很漂亮的卡片,这些就是它们的gift card。这个玩意你可以随便拿,但是反正里面是没钱的,拿了也没用。虽然人家叫做gift card,可是其实不用真的送人的,只要你拿一张,然后跟店员充钱进去,回家以后按照卡片上的说明上网激活,之后用这张卡消费,便可以享受到两个超值的优惠了:普通咖啡免费续杯和免费加糖浆。

tips:这里说明一小下,出去茶、果汁、酒精饮料之类的东西,星巴克的咖啡主要是两种,一种就是咖啡(coffee),包括regular和decaf的,其他所有种类的咖啡都属于espresso序列的。比如mocha、cappuccino、Latin这些,都是用espresso调制出来的。这里说的免费续杯就只限于regular或decaf的coffee而已。糖浆嘛,主要是我最喜欢的香草,我最讨厌的薄荷,和我觉得最奇怪的坚果这三种吧,反正要是嘴里淡的慌就让他加点,也不要钱的。

二、中级省钱战略——Starbucks golden membership card
  这个黑黑的看起来很有商务感的卡片应该是今年才推出来的,25美元一张,它除了可以享受上面所说的普通卡片的两大优惠外,就是星巴克所有的产品,包括咖啡、吃的、甚至咖啡机,都有个九折优惠,而且你既可以充钱进去当储值卡用,又可以只用来当打折的会员卡,然后用信用卡或现金付款。反正你要是就爱喝espresso,而且又懒,这个省钱方法最简单……

三、终极省钱大法——tumbler + Starbucks golden card
  这个我觉得是最实用的方法了,而且其实也不麻烦的。不过,前期投入还是挺大的,所以如果你喜欢每天喝两杯星巴克的咖啡,还是很实用的,如果只是偶尔喝一次就算了。
  号称是为了环保,节省纸杯,你只要是购买一个星巴克的杯子,就是tumbler,或者马克杯,或者带自己的也可以,买任何饮料,都会有一个10分的discount。所以呢,一杯grand(16oz)的咖啡是1块8左右,然后你用golden card去买,打折之后变成1快6毛多,然后再用自己的杯子去乘呢,就会变成1块5毛多了。同时,因为你是用卡买的,所以你喝完之后还可以去免费续杯。昨天我问店员,他说官方的政策是只能免费续一次,但是他们并不在乎,随便我续几次都好……所以呢,这样的结果就是每天1块5,然后咖啡就随便喝了,还可以随便加糖浆……

四、ZB省钱大法——自己泡……
  其实这个严格意义上喝的就不是星巴克的咖啡了……如果你只是想假装喝星巴克的咖啡不在乎味道,然后想每天在那儿坐好久,而且连上面说的1块5都不想花的话……买个咖啡壶吧。除了我们常用的滴漏式的壶,和法式压力壶,其实还有一种所谓的蒸汽壶的,说白了就是把ground用开水泡,然后拿滤网过滤一下倒出来喝而已。花30块钱免个壶,然后买包星巴克的ground,六七块钱的样子,然后到任何一家星巴克人家都会肯帮你泡咖啡的,然后你跟人家要个杯子,就坐那儿慢慢喝吧……

五、不大厚道的省钱方法
  请注意,以下方法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省钱的范畴了……虽然我也用过,但多是无意之举。用以下方法严重丧失RP值,得不偿失啊。
  
  1. 厚脸皮级别
  拿着一个grand(16oz) size的杯子,过去跟店员说,Could you give me a tall mocha? 然后刷你的golden card付款,这样最终付出去的是2.8左右,然后,虽然你付的是tall size的钱,人家还是会给你装满grand size的杯子的。
  
  2. 不要脸级别
  直接拿一个杯子过去,虽然你是今天第一次购买,根本谈不上续杯,但是还是跟人家说,could you REfill coffee for me?然后如果你再刷gold card付款,付出去的只有48分而已,还是税后……
  
  3. 完全不要脸级别……
  直接拿一个杯子过去,同样说,could you Refill coffee for me? 然后把你的golden card递过去,再补充一句:I think I can get free refill with my card。然后,你付出去的钱就是0.00元了……只要够不要脸,免费喝一辈子星巴克不是没有可能的……

原理说明:当你用gift card去买过一次咖啡,再续杯的时候,店员刷一下卡,系统会自动识别你已经购买过,然后金额会自动减为0。但是当你用golden card的时候,根据星巴克的说法,golden card可以享受所有普通的gift card的优惠,其中就包括免费续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系统不会自动识别,所以需要你告诉店员,然后店员都是手动把金额减为0的。所以,如果你非要骗人家,他也会相信的,因为他的机器貌似没法查到你当天是否购买过的记录的……

  P.S.本文提供的所有信息不供参考,纯属娱乐,对了错了我都不负责……

dlzm 美国生活 ,

咱,也来回简单的

April 16th, 2009

washington

  以前上学的时候,有事或者闲着没事,也经常到各处走走。每走到一个地方,我都能看到很多与众不同的东西,根植于他们的文化,根植于他们的习惯,根植于他们的生活。这回我一下子出国了,看到的东西就更多了,一下子自己也就没法说清楚了。反正随便说一点,全当说着玩。

  前几天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到了Lord Bryve,并一下把他捧到了英语学界对美国文化观察最深的人的地位,还不带之一的。真这么说的话,我倒是挺高兴,因为他倒是印证了我的想法——人家说了,美国是哪里来的呢?”a group of people, come together, and discuss what nation do they want.” 美国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这样的国家——一群人,为了完全个人的目的,来到了一块新的土地,然后,虽然每个人的目的都是自私的,但是经过一百来年的相处,他们还是寻找出了他们每个人的自私的目的中的共同点——对自由的渴求和对幸福的追求。再然后,他们一起“商量”出了一套实现他们的共同的自私目的的制度。再再然后,这个国家就建立了。他们对私利的追求成就了他们的自由,他们对这个“商量”,就成就了他们的民主。(这里的民主,理论上讲或者实践上讲,都和所谓的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或者任何其他的民主是不同的,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把自由看作他们生活的根本,他们立国的根本,他们一切的根本。“自由”这个关键字,在大多说人心中,排在了“平等”的上面,排在了“民主”的前面。这实际上是很容易理解的——美国的建立,是一个“思想共和国”的建立,一个“新创造的民族历史”和一个“假定存在的国家目的”两者都以“自由”思想为轴线而得以产生。就是在把这样一个假想中的对自由的追求作为民族目的的基础上,才有了美利坚民族。就像小鸟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动物认作妈妈一样,这样形成的一个民族,自由很自然就成了他们的母亲。所以,美国的独特,美国的与众不同,就很自然了——世界上还有哪个民族是建立在“商量”的基础上的呢,世界上还有哪个民族是把追求自由当作民族的目的的呢(是目的,而不仅仅是目标)?再没有了吧。

  所以呢,世界上本没有美利坚民族,追求自由的人多了,再给他们一块空旷的土地,也就有了……

  我知道这种东西说说简单,历史其实是很复杂的。不过我还是觉得主线可能也大概是如此吧。他们共同认同的东西,他们宣称的东西,不是“我们已经实现了自由”,不是“我们建国之后就可以实现真正的自由”,而是对自由的“追求”。后来的内战,再后来的各种运动,比如嬉皮士之类,再后来的美国人对自己的民族的认同和自豪感,等等,恐怕多多少少也都来源于此。我在看人的时候,我在看书的时候,我在观察历史和社会的时候,总是提醒自己不要把问题简单化,不过现在我觉得这样也不全对——充分的把美国人、美国人写的书、美国的社会和历史简单化吧!因为她可能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

  前一阵我去FZ兄那里,我问他,近代很多国家的建立其实都是建立在人们的“空想”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想出来的;美国的政体更是想出来的——纯粹都是几个人脑子里想出来的东西而已。可是为什么这两个同样想出来的制度,实行起来的效果差距却这么大呢?难道说只是马克思不如杰弗逊他们聪明而已吗?我反倒觉得不管从哪里看,都觉得马克思比杰弗逊他们聪明,而且有学问多了。FZ给我回答的大义,我总结起来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美国的这些Founder们,就是脑子太简单了,他们就觉得,既然他们是为自由而来,那就把国家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吧;既然各州不愿意被管,那就实习联邦制吧;既然大家不相信政府,那以后有事大家就一起商量吧;既然大家不相信法官,那就像英国那样,大家一起来审吧。这些想法都太简单了,不是我们的祖先们想不到,不是马克思他们想不到,可能只是大家都不屑于去想了——要想把一个国家这么运行起来,问题太多了,太不现实了。可是谁能想到,就是这些简单的想法,就是在有很多问题的情况下硬着头皮上,竟然就“强弓射硬石”真的成了,而且一下几百年,人家还运作的挺好的。可能很多建国者,很多伟大的领袖,都是神一样的牛人;而杰弗逊这些人,只不过是读过几本启蒙思想的书的普通人而已……他们没有以一敌百的神功,没有“天下为公”的理想,没有“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志气,没有“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就能百战百胜”的智慧,有的,只是华盛顿家里的一棵樱桃树。

  我现在不惮以最简单的眼光去看待美国和美国人。也许会错,不过谁在乎呢,我又不是美国总统,又不是学者——将来最多是个律师罢了,到老死,不过是个老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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