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跟SR聊天的时候,总会一起渴望五四时期,渴望五四时期的北大,幻想那里的讲台、北风、围脖;后来,我慢慢发现,其实我根本不是一个愤青,我所爱的只是一种自由讨论的氛围,一种集体的对思想和学术的热爱。在我最老的space的博客上,我曾经写过一片文章,说我喜欢方舟子的《新语丝》,虽然里面的很多文章是那么的不着调,虽然里面的讨论大多是关于理工的与思想无关,但是我当时在里面体会到了“论战”的感觉,在里面闻到了“战火味”,这让我感觉很爽。再后来,我发现我所期望的自由讨论的氛围也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讨论”是次要的,交流和接受才是更重要的,不管是互相吹捧还是互相谩骂,抑或是各种不关痛痒的讨论会,我总觉得它们很幼稚,让我觉得无奈。再再后来,我发现其实我所想像的这种环境似乎理我很近,我在《八十年代访谈录》中,从大家的话语中,慢慢体会到了原来我所出生的那个年代离我的想法其实很近。
历史在每个人的脑子中都是不同的,陈平原把他记忆中的八十年代描述为“侃大山式的学问”,让我在脑子里想象出这样一种图景,觉得很有感觉。让很多人坐在一起讨论是很简单的,但是又能讨论出什么来呢?我觉得,有意义的讨论,应该是大家有着互相学习的渴望,能够接受别人的意见,又能提出自己的想法,大家关注思路,关注来源,而对产生的结果或是结论可以以轻松包容的态度来看待,别人的话能够引起自己的反思,自己又可以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怕受到鄙视或是偏见,等等等等,这样的感觉是很好的。
现在,我们在学界还能看到各种交流会,却总给我一种大家互相念一下论文,然后互相吹捧的感觉;在报刊杂志上也能看到各种论战,却会让我感觉出里面很深的“门派芥蒂”、“正统思想”、“贵族意识”,以及谩骂;在大学里仍能看到各种讨论会,但我更觉得这像是大家做在一起互相吹牛逼,你说出你的想法,然后对方头脑中想象的不是吸收和讨论,而是如何用更牛逼的思想、或者更惊人的言语、或者更清高的态度来压住你,以表现自己的牛逼。这让我感觉有点不爽——虽然这些也只是我的偏见。
学者们自己写自己的论文,自己看自己的书,自己发表自己的体系——多么自洽的体系,容不得别人的颠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固然是很好的做学问的态度,有时候也觉得过分的看重别人的看法,不是一个真正的学者的态度——但我也反思道,如果别人不是故作高明,不是故意起哄,不是故作姿态,而是大家都是踏踏实实的在学问,那看一看别人的文章,听一听人家的看法,颠覆一下自己的观念也是无不可的——所以我想,这种走自己的路的看法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是最合适的,一是当学者面对无知却扰人的“民众”的时候,一是当学者面对轻浮的其他学者的时候——在真正做学问的学者之间,我觉得更重要的不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而是“三人行必有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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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课本教导我们,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然后,有些东西联系得更加密切。当两样东西联系在一起,变成一个绳子的蚂蚱的时候,我们就要开始思考,他们是以怎样一种方式进行联系的。如果在它们之中,是一个互相作用的关系,我们又得去思考,是由谁去引导谁这一问题。下面我将提到两套关系,都涉及到这一问题,而且答案是怎样的还没有解决。
一。甘阳等学者,在几年前,开始在中国提倡这样一种理念——大学引导社会——就是说,要让“和社会联系的大学”来成为“大学——社会”这一对联系着的事物中的主导力量。他的这一观点很大程度上来自哈佛一直所提倡的一种理念和校园文化,同时,也来源于整个西方世界的大学正在推广的通识教育理念。这一理念不管对我们还是对西方都是不陌生的,我们一直就是认为,大学是社会的文化、知识的聚集地,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才和精英都来自于大学,那么说其具有引导作用,也就觉得是很正常的一个事情。但是,这个命题不仅是在这个层面的。就我自己的理解,举三个例子,大家对照中国的大学来想一想。第一,是社会上先有各种传销也好,直销也好,这样各种营销手段的出现,还是大学中先开设了市场营销这一专业?第二,是因为社会上的公司、企业发现自己需要一个良好的人才管理系统,老总们认识到“21世界最重要的财富是人才”,然后大学才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这一专业,还是大学里先开设了这一专业,然后让整个社会意识到人才管理的重要性?第三,是社会需要越来越多的自动化机械,然后有越来越多的大学里开设信息自动化专业,还是反之,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开设信息自动化专业,自动化机械才大量产生?这样一想,我们可能会发现,很多时候,是大学在适应社会的需求,或者说适应“市场”的需求(这两种说法其实是一样的),而不是由作为社会最顶尖的人才基地的大学来引领着社会、市场向着一定的方向前进。
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必拿中国出来说事,整个世界都是在这个大趋势中,唯一的一点区别是,在西方,很多顶尖的大学的学者会形成一定的学派,而这种学派往往能够在社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抑或主导着某个政党或政府,从来以其学派的精神引领一个国家的政治;抑或主导着某个大的企业或者财团,以其理论引领一个国家的经济,而这种状况在中国是基本不太存在的——至少是经济上没有,政治上有没有,我们都没有发言权,因为中国的政治这滩水”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深“。
如果说这种由大学引领社会的理念是正确的,那么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我们无法去实现它,现在的大学没有西方世界中世纪大学的那种社会影响力;二、按照很多人的理解,如果这种理念是正确的,那么按照社会进化论,社会自然会选择这种方式,也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大学引导社会“的理念会实现——但这是个悖论,这样的话,实际上这个选择还是社会在引导,而非是大学在引导,也正说明了这个理念的不可行。所以,很麻烦。
从效果上说呢,让社会自己发展,甚至牵着大学的鼻子走,那我们的社会有可能会走上绝路,因为社会是一个集合,意味着所有的人,而人多的时候,往往是缺乏理性的;但反之,如果大学不去拿自己的脸贴社会的屁股,不”媚俗“地去拍社会的马屁,又可能导致大学的研究真的封闭在象牙塔中,永远无法被社会意识到,最终成为一个社会的无人关注的阴暗角落。
二。德沃金在很早以前就提出,应该由法律引导社会,而不是由社会引导法律。他生活在美国,他发现,美国通过的法律,越来越多的是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问题而制定的,就我理解,这会导致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法律应该成为整个社会的引领者,这种情况会使法律退化为一种工具,而非政治的表现形式之一,最终导致政治的退化;第二,随着法律解决具体社会问题的功用性的强化,其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会降低。
其实,我一直觉得在西方世界(至少在现代化以前),“法律”指的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概念,这是一组文化概念,而非“罪与罚”这样简单的一个概念。立法者更多的像是学者,他们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种角度进行思考,并通过法律对整个社会进行阐述,从而产生影响社会文化,甚至影响“政治”的作用。但是,现代的法律,其功能性越来越强,指向性越来越明确,已经与过去有很大的变化,尤其在中国,宪法完全不发挥任何一点作用,这代表着“宪政”这一概念的缺失。这样好不好呢?其实德沃金也考虑到,如果使立法过于艰难、过于学者化,又会导致法律的指向性降低,法官无法对具体的案件做出有效判决,这样法律的有效性同样值得怀疑,所以,所谓的“法律引导社会”同样是个悬而无法决的问题。
相对来说,美国基本上把所有的等同于中国的地方规定、地方规章、国务院及地方的决定、司法解释等司法文献一律放到相当于国家法律的地位,这种做法还是有效的,既保证了大的法律不变小,同时,让小的法律变大,相对于中国显得有些混乱的立法制度来说,用FZ的话说——“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谁引导谁这个问题,一方面意义并不大——很难说一个东西牵着另一个东西的鼻子走;另一方面意义又很大——如果经济牵着所有的鼻子走,甚至牵着政治的鼻子走,那么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又很难是理性的。所以,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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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去北京找SK兄,有幸由他带着在北京吃了些老北京的小吃。虽说我离北京一直很近很近,但反而很多东西没有吃过——豆汁、胶圈、爆肚、炒肝、麻豆腐、卤煮……——更多的只是在相声段子里听到他们。
大一的时候,那会我曾冒出一个想法,现在世界交通、信息交流都这么发达,以后会不会就没有地方特色的小吃了?当时给我这个想法的一个东西就是大家熟知的”掉渣饼“。临去上大学的时候,北京已经开始流行这个东西,吃过之后发现果然很好吃,后来到了南京,发现南京也遍地都是了。那会我好出去玩玩,走过江浙沪、湖南、湖北、山东、江西,结果发现到处街上都充斥着掉渣饼的招牌,虽然名字各有些不同(那也是因为加盟了不同的品牌店),吃起来味道都几乎完全一样。我就想,现在有了什么新的吃的玩意,经济利益很快就会促使全国到处都有这种东西,想想百年后,恐怕全国各地吃的东西都一样了,再也没有什么新的地方特色小吃了。
现在再想起来,恐怕也必然如此。掉渣饼虽然能红遍全国,是因为他的味道大家都比较能接受,但是地方小吃对应的更多是地方口味吧。在北京吃的这些小吃,我觉得味道都很不错,但我想南方人吃了就未必了。这些都是陈旧的小吃了,前几年北京流行的是小龙虾,这东西也算是全国都有吧,但现在北京流行的是烤翅(不知道是不是落后了,也许又流行别的新东西了),这东西就很有地方特色了。烧烤全世界都有、鸡翅全世界都有、辣椒也全世界都有,但是把烤翅吃成一种文化的,恐怕只有北京了。最远,其影响不过扩散到廊坊、天津几个周边城市,我想是难有一天在南方看到如北京的遍地烤翅店、遍闻烤翅香的情景的。
辣文化是源自四川、湖南的,这两地地区对应两种完全不同的辣。而现在同样以辣为主料的烤翅却在北京大行其道。昨天和11在廊坊吃烤翅,他说,北京人的味觉先被”麻小“刺激了一下,又被烤翅刺激了一下,现在已经完全麻木了——其实,北京也在发展出自己的辣文化了。
郭德纲说,你从街上拉一个人,把他揍一顿,然后按到地上咕嘟咕嘟灌一碗豆汁,等他起来,要是说”大哥,你还是把我杀了吧“,这绝对不是北京人;要是一顿豆汁灌下去,他起来擦擦嘴,说”再来一碗!“,这绝对北京人!
其实,现在已经很多北京人都不爱喝豆汁了,SK就是一例。我觉得,百年之后,小吃更多对应的也许就不是”地方“,而是对应”人群“了。同样的做法可以很快通过信息交流手段传遍全国,同样的店铺可以很快通过经营手段开遍全国,而大家都能走进自己的圈子,选择自己喜欢的小吃,以后我要就要说”人群小吃“了。再过几百年,说不定大家就不去说”尝尝北京小吃“”尝尝上海小吃“,而是变成”去尝尝80后小吃“”去尝尝90后小吃“。
当然,也许不是这样,地方的文化还会引领地方的饮食的,然后我上面的话就全白说了,哈哈。
dlzm 狗而屁之 小吃, 文化
我们通常认为所谓的成功人士往往不是那么简单的。而当这些成功人士做出一些比较弱智的举动的时候,我们就会为此伤透脑筋,认为这里面寓意着什么,然后胡思乱想,最后把自己搞得不安生。其实我们原来不是这样的。当我们年幼的时候,或者说当我们的祖辈生活的时候(其实都是年幼,一个针对的个体,一个针对的群体),我们看见什么认为就是什么。但是,慢慢的,我们发现我们这样吃了很多亏,上了很多当,受了很多伤。当我们伤痕累累的时候,我们的观念,我们对人的态度就改变了,也就是变成了现在这样。这样并不坏,当我们面对很多狡猾的人的时候,当我们面对很多争斗的场面的时候,我们能够不那么简单的,而是经过反复思考做出自己的决策。当我们面对领导的时候,如果他做出某些我们认为比较傻逼的举动,我们会想,如果他真的是个傻逼的人,那他怎么能坐到这么高的位置呢?可见他并不傻逼。既然如此,那么他的这种举动自然值得思考了,也许是个暗示?也许是个陷阱?也许是个引子?我们会发现,很多时候我们,我们觉得生活很累,工作很累,社会很累,觉得到处都是勾心斗角,其实呢,也许往往并不是真的勾心斗角,而是我们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自己跟自己在斗。我确实认识很多人,他们就是没什么心眼,他们就是弄不懂这些人情世故,他们就是有时候说话没谱,做事也没谱,但他们就是坐在了很高的位置上,做着很重要的工作。在这种人面前,你要是非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除了难为自己,还是难为自己。
总之呢,很多时候,我们觉得事情简单,说不定那个人真的是阴险至极;但如果我们时时刻刻都防备着,不管什么事都往阴险、斗争的地方去想,更多的情况下往往只是在折磨自己,甚至会因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把事情搞砸。
有人要问了,要是这么讲下来,那我们根本无法分辨什么时候该小心谨慎,深思熟虑;什么时候该大大方方,心无顾忌啊。因为除非你和对方共事很多年,否则在短期内根本无法了解这个人。我倒是觉得这个问题不难。为什么“你要”因对方而改变呢?为什么对方阴险你就要小心?为什么对方浅薄你就要欺负人家?没道理的。你说不这样在这个社会上没法生存啊!我到觉得这种说法完全是大家自己瞎琢磨出来的。
我一直觉得,受人家点欺负,被人家沾点便宜,无所谓的事情,只要你做事不是那种糊糊涂涂没谱的人,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稳妥一点,最多就是被占点小便宜,无所谓的事情。真正所谓被人家整得要死,整得倾家荡产的,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人家有多高明,而是你自己太不稳重。这些年来,对此我深有体会,我觉得,每当我做事情稳重、冷静的时候,不管对方是怎样的人,想达到什么目的,多半是害不了我什么的。
反过来说,害人之心不可无,你没必要把自己训练得多么的精明、狡猾,非要占别人的便宜,非要害别人,非要让别人吃亏。欠下的债总要还的。也没到要被饿死、被害死的份上,那就别占人家那点便宜。不占人家的便宜,自己心里也坦荡荡的,多舒服,多自在。
我们总觉得为人处事太难了,不知道该怎么做。其实呢,转念想想,也很简单。我记得《白鹿原》里,鹿三杀了一个全村人都认为是”害人精“的女人。白嘉轩说他做得不对。鹿三说他觉得自己做得对,因为这个女人死了全原上的人都喊好。嘉轩说,你如果觉得自己做得对,为什么不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全村人的面,把她杀了呢?你夜里故意背着人,把她杀了,说明你心里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对的。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好,做事的道理就这么简单。有句老话叫”不知者无罪“——你没必要说这句话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因为人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根本就跟法治精神没一点关系——这句话中的关键在于”不知“。什么叫不知?你偷了别人的钱,然后你说不知道这样不对。可以你不知道的话,为什么要背着人家偷,而不是告诉人家,然后明着拿走?其实怎么做人我们心里都知道了。一点也不复杂。
我这样说有人又要问了,这样做确实可以,但是总被别人占小便宜,同时又不害人,不进攻别人,那么永远无法发达起来的。这种说法说的确实对,同时又让我想起了《白鹿原》。白家有个族规,传了不知道多少倍。按照白嘉轩的话说,辈辈都按照族规办事,这样的家族永远不可能有太大的兴隆,但是也不会衰败。我觉得我刚才说的做人的道理也跟这个族规一样。踏踏实实做人——踏实并不是傻,做事情稳妥一点,冷静一点,永远不去干那种”需要背着人的干的事“,这样的一个人我估计确实不会成为亿万富翁或是达官显贵,但是只要你够勤奋,够上进,却完全可以成为一个舒舒服服过日子,白天不会被外人烦,夜里不会被自己的良心闹,开开心心的一个”人上人“。
这种中庸的做人方法我很喜欢,我现在做不到,但是我在朝着这个方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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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blog恢复以后的第一篇正式文章,很有纪念价值。但是这篇文章是我很久以前写的,在blog坏之前。我的blog将继续贯彻我写我的,你看你的的方针,谢谢那些在我blog无法访问期间仍然坚持访问的朋友的支持。
有时候觉得,西方人真的挺专一的,这也不是夸他们,就是这么一种感觉。我原来写过一篇说过,看西方人的学术书籍或者论文,总是感觉他们就是自己先把世界画一个圈,然后在里面自己设置一个自洽的框架,然后再论述,当他们把一切都在自己的框架里在逻辑的基础上论述的自洽的时候,就会觉得很爽,觉得自己掌握了世界的真理。他们很喜欢用“原初”或“背景”这样的概念来设置一个想象中的逻辑基础,《正义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我们不同,看中国的大家写的文章,总是在说出自己对世界理解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对世界的无奈——我永远不可能掌握“天道”,只能尽人事说一点自己的理解罢了——即便是最牛的人也是这样。其实都挺好,我觉得西方人的专一也没什么不好。
现在我们说事总爱拿所谓辩证分析法说事,一方面这样,但是另一方面这样,反过来看吧是这样,其实吧应该是这样。我倒觉得并不是先有了“辩证分析法”,然后被正统思想引入中国,然后让我们变得这样;我觉得事实应该是反过来,是因为我们一直就这样,所以才有了辩证法存在的土壤,才能让辩证法在中国如此发扬光大。在这个词出现之前,中国人一直是这样,出现之后,还是这样,只不过给这种思维模式冠了一个名罢了。
想到这个问题也是看到了三表一篇文章,里面提到崔健现在总是愿意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内容、不同思想的东西放在一张专辑里,而西方人看不惯,他们说他的音乐有明显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音乐的特点,太复杂,说咱们东方人听音乐不专一,西方的音乐特点就是专一,一个风格就是坚持到底。看到这里,我瞬间觉得于吾心有戚戚啊,感觉西方人确实是如我想的那样,专一,自己活在自己的圈子里,感觉挺好。
我们要是想批评人家,很简单,我们自可以说,世界没有那么简单,你们眼光太狭窄了,只看到自己的东西,看不到真理其实是很大的。但我觉得这么说根本没有意义,我们就算认识到了大写的真理是在我们掌握之外的,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给自己增加烦恼,因为我们即便知道这点,也不是掌握了真理,只是知道了它在那儿而已。其实西方人也知道,他们早就知道真正的智慧只有上帝才能掌握,我们人类是做不了什么的,所以他们才认命了,只是虚心的讨论自己知道的东西,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就不去想了。
在感情上其实也是一样,西方国家离婚率那么高,也是人家心直,这可以说是另一种程度上的“专一”。喜欢就是喜欢,就是要结婚,哪天不喜欢了,就是要离婚,再遇到喜欢的,没有什么顾虑,喜欢了还是要结婚。他们做不到和老婆结婚,但是每天和情妇混在一起,其实心里喜欢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也可以说西方这种思想是让现代性给闹的,几次现代性运动让他们觉得“人定胜天”。很多学者也这样说。但我倒觉得不是——也许只是我自己的想象吧——我觉得他们是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无能才会这样的“专一”,反而觉得我们中国人本来是很大气的,但是被西方的现代性给闹得“专一”了。现在我们很喜欢拿“现代性”说事,认为现代性的幽灵蒙蔽了人类的双眼。我觉得,现代性是西方人做起来的,他们在文化上有着自己的特点,现代性对他们中真正有思想、有理解力的人来说,造不成什么阻隔,而我们是最要小心的,因为把人家的东西拿来用是最容易被蒙蔽双眼的,因为你不知道这个东西是怎么回事。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好像甲家人几百年来都做木头椅子。而乙家人几百年来就在研究怎么把椅子变软,他们把木头换成草,把草换成藤条,把藤条换成海绵,最后他们发明了沙发。对于乙家人来说,沙发是怎么回事他们一看就知道了,虽然这东西软了,但他们不至于不理解。但是如果乙家突然送了一个沙发到甲家,因为甲家从来没想过要让椅子变软,所以他们自然会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木头椅子上放了个气球而已。
最后放一套图,挺有意思的。西方人和中国人的区别。左边是西方人,右边是中国人。
1、自我

2、守时

3、周末街头

4、意见

5、心情和天气

6、时尚

7、生活方式

8、人际关系

9、排队

10、美丽的标准

11、旅游

12、领导

13、老人

14、聚会

15、交通工具

16、孩子

17、对待新事物

18、处理问题

19、在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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